[担保]新海股份(002120)独立董事关于新海欧洲有限公司为UNILIGHT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独立意见书

时间:2008年10月25日 11:02:39 中财网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新海欧洲有限公司
为 UNILIGHT 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0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同意新海欧洲有限公司为UNILIGHT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新海欧洲有限公司收购了UNILIGHT 公司100%的股权,UNILIGHT 公司原股东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协议将终止,UNILIGHT 公司将与银行签订新的贷款协议,在存货和应收帐款抵押的基础上由新海欧洲有限公司为其提供附加担保。此举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事项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潘亚岚 朱武祥 张大亮
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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