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紫光古汉(000590)关于对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书
关于对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后,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聘任曹定兴、李秋平、兰学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孝柏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聘任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3、本次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 历,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独立董事签字: 邹大伟 郑贵兰 陈国民 2008 年10 月 1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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