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00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八月 一、重要提示 1、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本次发行"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 公司2008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08]CP57 号"文件注册。 2、本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27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5 天。 3、本次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仅接受承销商的申购要约,非承销团 成员可以委托承销商进行投标。 4、本次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任何投资 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 业集团公司2008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中 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 ) 和中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 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北车集团指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 称"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 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融资券指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008 年度第一期 短期融资券 本期发行指本期融资券的发行行为 发行公告指发行人为本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制作的《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008 年度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为本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制作的《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008 年度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申购配售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期融资券的发行而制作的《中国 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008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 资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 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他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的《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 业集团公司2008 年-2010 年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指承销商各方为承销本期融资券签订的《2008 年中 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短期融资券承销团协 议》 余额包销指本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北方机车车辆 工业集团公司2008 年-2010 年短期融资券承销协 议》所规定的责任,在发行期结束之日,按发行价 将未售出的短期融资券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利率 (利差)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 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短期融资券发 行利率的过程,该过程由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共同 监督 簿记管理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实名制记账式短期融资券指采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央债务 簿记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的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指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工作日指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融资券名称: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008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 资券 发行人全称: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企业待偿还债务融 资工具余额: 发行人待偿还企业债余额为5 亿元,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 额为零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贰拾柒亿元整(RMB2,700,000,000 元) 融资券期限: 365 天,自2008 年9 月8 日至2009 年9 月8 日 融资券面值: 本期融资券面值为100 元 发行价格: 本期融资券面值发行 本期融资券利率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在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发行方式: 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融资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 记托管 发行日: 2008 年9 月5 日 分销期1 天,即2008 年9 月5 日 起息日: 2008 年9 月8 日 缴款日: 2008 年9 月8 日 上市流通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次一个工作日即可上市流通转让 融资券交易: 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 兑付日: 2009 年9 月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到期日按照面值和利息兑付 本息兑付方式: 通过本期融资券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 用评级结果: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 用级别为AA+、本期短期融资券债项信用级别为A-1。 融资券担保: 本期融资券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发行范围及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认购和托管: 本期融资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融资券的登记、托管机构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融资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兑付办法: 本期融资券存续期限内到期日的前5 个工作日,由发行人 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融资 券的兑付,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 中详细披露 四、发行时间安排 1. 2008年8月29日发布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2. 2008年8月29日至2008年9月4日进行推介。 3. 2008年9月5日9:00至11:00为簿记建档时间,承销商将加盖公章的《申购 要约》传真给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4. 2008年9月5日14:00至17:00由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承销商传真《中 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00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 书》。 5. 2008年9月8日上午11:00之前,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款项划至中信银行指定 的开户行账户。户名:中信银行总行管理部,账号:34111,开户行:中信银行 总行管理部,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000。 6. 2008年9月8日中信银行将募集资金款项划至发行人指定的开户行账户。 7. 2008年9月8日,发行人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供本期融资券的资金到账确认 书。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签订 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8. 2008年9月9日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中国货币 网(www.chinamoney.com.cn)公布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收益率、发行期限 等情况。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1 号 法定代表人:崔殿国 联系人:鄢德佳 联系电话:010-51862329 传真:010-51862272 邮政编码:100038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王小虎 联系电话:010-65556623 传真:010-65550861 邮政编码:100027 六、发行人简况 一、历史沿革 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铁路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 位的基础上组建的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和计划单列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和管理。 建国以来,公司经过了50 多年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政企合一的工业局、企 业化的工业总公司、资产经营的控股公司和重组分立的南北集团公司四个阶段。 二、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各类机电设备及部件、电 子电器与环保设备等产品的设计、制造、修理、销售和租赁等各项业务。 截至2007 年底,公司总资产406.54 亿元,净资产87.84 亿元,资产负债率 为78.39%;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0.57 亿元,利润总额5.17 亿元,净利润 6.66 亿元;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300.51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0.31 亿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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