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广州药业(600332)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于 2008 年8 月14 日以传真和电邮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 年8 月28 日在本公司所在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北街四十五号二楼 203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冯赞胜先生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施少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黄显荣先生以电话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长杨荣明先生主持了会议;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公司2008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本公司2008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关于 2008 年度本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酬金的议案; (一)2008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香港或国内人士 2008 年的酬金为每人人民币 5 万元(含税);独立非执行董事如同时担任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委员时,则2008 年度的酬金为每人人民币8 万元 (含税); (二)2008 年度外部监事薪酬:外部监事 2008 年度的酬金为每人人民币3 万元(含税); 四、《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8 月28 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杨荣明先生、施少斌先生与冯赞胜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显荣先生、刘锦湘先生、李善民先生与张永华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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