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武锅B(200770)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武汉蓝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武汉蓝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与控股子公司武汉蓝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翔公司”)的股东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国投公司”)及12名自然人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决定受让武汉国投公司和12名自然人股东持有蓝翔公司25%的股权。因武汉国投公司和12名自然人股东为公司非关联人股东,故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审计,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蓝翔公司的净资产为39,700,659.77元。股权收购价格是依据截止于2007年12月31日蓝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截止于2008年7月31日蓝翔公司的运营状况而确定的, 25%股权的收购价格为10,958,500元。 2.武汉国投公司和12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蓝翔公司25%的股权,按照人民币10,958,500元的价格一次性转让给公司; 3.公司同意分别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完成股权变更备案手续后 15日内,分两次(每次支付50%)将股权收购的价款支付给武汉国投公司和12名自然人股东; 4.《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武汉国投公司和12名自然人股东应协助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法定期限内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本次股权转让登记完成后,蓝翔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持有蓝翔公司95%的股权。武汉国投公司和12名自然人股东在本次股权转让后,不再持有蓝翔公司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蓝翔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4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400 万元人民币,持有蓝翔公司70%的股权;武汉国投公司出资100万元,持有蓝翔公司5%的股权;12名自然人股东出资400万元,持有蓝翔公司20%的股权;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万元,持有蓝翔公司2%的股权;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出资40万元,持有蓝翔公司2%的股权;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力机电高技术公司出资20万元,持有蓝翔公司1%的股权。蓝翔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锅炉、能源环保产品、钢结构、热能产品及其辅助设备的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能源工程(非土建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是以适应公司今后战略发展的需要。 2.本次实施的股权收购不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 3.本次股权收购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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