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时间:2008年08月27日 18:01:22 中财网
一、重要提示
1、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已完成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
2、本次共发行面值25亿元短期融资券,期限为365天。
3、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投资者除外)。
4、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5、本公告仅对发行华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
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短期融资
券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华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
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
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华润股份/发行人/本公
司/公司”
指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短期融资券” 指华润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 指“华润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的发行。
“簿记管理人” 指负责实际簿记建档的操作者,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指将负责承销本期短期融资券的一家、或多家、或所有
机构(根据上下文确定)。
“承销团” 指由本期短期融资券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法定节假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
“发行公告” 指本公司为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制作的《华润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
资券发行公告》。
“发行文件” 指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
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
“工作日” 指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
“募集说明书/本说明书” 指本公司为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
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华润股份有限公
三、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基本情况
司2008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 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期融资券名称: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金额(面值): 25亿元(贰拾伍亿元整)。
■ 短期融资券期限: 365天。
■ 短期融资券面值: 100元。
■ 发行方式: 由本期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投资者除外)。
■ 发行利率: 附息发行,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发行利率。
■ 发行日期: 2008年9月3日
■ 簿记建档时间: 2008年9月3日上午8:30 至11:30
■ 起息日期: 2008年9月4日
■ 缴款日期: 2008年9月4日
■ 上市交易日: 2008年9月5日
■ 兑付日: 2009年9月4日(遇法定节假日向后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兑付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兑付办法: 本期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限内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
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
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的规定,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代理完成兑付工作。相关
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 担保方式: 本期短期融资券不设立担保。
■ 承销方式: 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 交易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发行人资信评级: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等
级为A-1。
■ 托管机构: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 托管方式: 采用记账方式,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一托管。
■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适用法律: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
四、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时间安排
1、2008年8月26日通过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刊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
件。
2、2008年9月3日簿记建档,承销团成员于上午8:30-11:30 将加盖公章的《申购要
约》传真给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3、2008年9月3日17:00 前由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承销商传真《华润股份有限公
司200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认购确认书以及缴款通知书》。
4、2008年9月4日11:00 前,承销团成员将本期短期融资券认购款划至指定缴款账户。
如承销团成员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
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5、2008年9月4日前,发行人向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提供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款到账
确认书。
6、2008年9月5日在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实际的发行规
模、发行价格、发行期限等情况。
7、2008年9月5日本期短期融资券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 发行人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建国门北大街8 号华润大厦27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新华
联系人: 张建明
联系电话: 010-85192600
传真: 010-85192633
邮政编码: 100005
2. 主承销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金融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 郭树清
联系人: 李少俊、王海阳、卜庆东
联系电话: 010-67595800、67594829、67594783
传真: 010-66275934
邮政编码: 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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