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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深圳能源(000027)关于为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公司”),由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和铜陵市建设投资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6 日共同投资成立,2006 年 12 月 30 日铜陵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与安徽省铜陵深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铜陵深能公司”)合并,铜陵深能在合并后依法解散,铜陵公司于2007年10月26日办理了股权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 资产合并重组前,控股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原铜陵深能公司担保了共人民币 57,500 万元的项目及流动资金贷款。由于归还了部分到期的担保贷款,截止目前,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贷款金额为39,300 万元。2007年1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铜陵公司26.2%股权,经与银行沟通,公司对从原铜陵深能公司转过来的担保贷款需要重新申报授信,铜陵公司作为贷款方重新与银行签署贷款合同。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对铜陵公司发放了97,000万元的委托贷款。铜陵公司吸收合并铜陵深能后,以上贷款均由合并后的铜陵公司承继。 铜陵公司各股东经多次磋商,确定了公司股东提供贷款担保的具体方式,即: 1、对确需股东提供担保的贷款,由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对 2008 年7 月 1 日以后的每一笔贷款同时提供担保,担保比例分别为: 70%、26.2%、3.8%,铜陵市建设投资公司按其持有铜陵公司 1.5%的股比对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反担保。同时每个具体贷款担保议案需提交各股东单位,待履行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2、对铜陵公司重组以前的存量担保贷款(含股东委托贷款),按上述担保原则由所有股东与银行重新签署担保合同。根据上述方式,本公司须为铜陵公司存量贷款 149,300.00 万元、新建 100万千瓦机组项目贷款50,000万元按26.2%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该提供担保事项已经 2008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铜陵市桂家湖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优福 注册资本:人民币6.24亿元 股本结构: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占 68.5%、本公司占 26.2%、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占3.8%、铜陵市建设投资公司占1.5%。 经营范围:电力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力相关产业的开发和经营等。 截至2008年6月30日,铜陵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77,615.08万元,总负债人民币236,368.0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1,246.99万元,资产负债率85.14%, 2008年1-6月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505.0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量贷款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至各贷款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本公司按26.2%股权比例为铜陵公司存量贷款149,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存量担保贷款明细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NO. 贷款及融资单位 金额 起止日期 贷款种类 (一) 短期借款 安徽省皖 招行合肥马鞍山 75,000.00 2008.02.03-2009.02.02 短期融资券 能股份有 路支行 限公司担 招行合肥马鞍山 流动资金借款 保及委贷 8,000.00 2007.12.24-2008.12.23 路支行 的借款 安徽省皖 能股份有 招行合肥马鞍山 5,000.00 2008.07.08-2009.01.07 流动资金借款 限公司担 路支行 保 短期借款合计 88,000.00 (二) 长期借款 铜陵建行 26,000.00 2002.03.30-2011.07.29 固定资产借款 中国银行深圳分 4,000.00 2006.12.18-2011.12.16 流动资金借款 深圳市能 行 源集团有 中国银行深圳分 5,200.00 2007.05.08-2011.12.16 流动资金借款 限公司担 行 保的借款 招银深圳福田支 4,100.00 2005.12.22-2008.12.22 流动资金借款 行 小 计 39,300.00 安徽省皖 招行合肥马鞍山 能股份有 22,000.00 2008.02.28-2011.02.27 流动资金借款 路支行 限公司委 贷的长期 借款 长期借款合计 61,300.00 合 计 149,300.00 (二)新建项目贷款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至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本公司按 26.2%股权比例为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铜陵市分行申请的新建项目贷款5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为铜陵公司提供存量贷款提供担保置换,以及为新建100万千瓦机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铜陵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顺利推进,目前铜陵公司生产经营虽出现了一定程度账面亏损,但从铜陵公司新项目的发展前景看,本次担保风险较小。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按 26.2%股权比例为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存量贷款 149,3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至各贷款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同意本公司按 26.2%股权比例为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铜陵市分行申请的新建项目贷款 5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至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到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082 万元、美元2,952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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