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南京港(002040)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书

时间:2008年08月22日 09:08:17 中财网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证监发[2003]
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 〕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2008 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听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违规担保情况、执行证监发[2003]
56 号及证监发〔2005 〕120 号文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 号及证监发
〔2005 〕120 号文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南京惠洋码头有限公司及参股公司欧德油储(南京)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并最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08 年6 月30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800 万元。
独立董事:范从来
陈冬华刘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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