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瑞泰科技(00206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书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08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更换2008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是根据《关于开展中央企业2008 年度财务抽查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8]26 号)要求做出的决定,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张人为 顾素琴 曲选辉 二○○八年八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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