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南方全球(202801)关于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公告
为了充分保护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进一步明确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表述,同时减少因海外市场节假日频繁暂停基金申购赎回带来的影响,经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对南方全球精选配置基金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以及开放日和暂停申购赎回情形的相关表述做出调整,同时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对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进行了修改,调整内容如下: 一、将基金合同第11章"基金的投资"中"投资范围"部分的如下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33个国家或地区的比例不低于90%。 修改为: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主要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33个国家或地区,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同时,对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中对应的章节进行了修改。 二、在基金合同第11章中"投资限制"部分: 将"六、投资限制"中的"(七)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修改为"(七)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删除"六、投资限制"之"(五)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项下的"7、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据此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对应的章节作了相应修改。 三、将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释义部分"开放日"的含义由"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修改为"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即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全部因节假日休市的日期除外)"。 四、将基金合同第5章"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第2节中的如下规定: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开放时间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修改为: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若该交易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全部为节假日则本基金不开放),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五、将招募说明书第8章"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第2节中的如下规定: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修改为: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若该交易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全部为节假日则本基金不开放),开放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约定,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同时删除: 开放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如遇下列情况则顺延至下一开放日: 1)国内的节假日; 2)以下三个市场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市场为节假日时: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六、将基金合同第5章第4节第3条中"如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休市时"修改为"如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休市时"。 七、将招募说明书第8章第4节第3条中的如下规定: 如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休市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最迟不超过T+13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休市是指以下三个市场中有一个或以一个以上的市场为节假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修改为: 如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休市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最迟不超过T+13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是指: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八、将招募说明书第8章第9条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中的如下规定: (2)以下三个市场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市场为节假日时: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修改为: (2)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中有一个或两个因节假日而休市时; 九、将招募说明书第8章第10条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中的如下规定: (4)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休市时; 修改为: (4)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中有一个或两个因节假日而休市时;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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