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其他8名自然人股东陈建郎、张有志、王江涛、东志刚、张贤桂、郑宪平、彭寅生、鲍臻湧承诺:股票上市日之前,共持有联化科技3,728.34万股,其中因2006年度利润分配增加1,657.04万股。对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前持有的股份(共计2,071.30万股),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对于因2006年度利润分配增加的股份(共计1,657.04万股),自2007年7月19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8名自然人股东牟金香、张有志、王江涛、东志刚、张贤桂、郑宪平、彭寅生、鲍臻湧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和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8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8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7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7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化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32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2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3,23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646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584万股,发行价格为10.52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8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联化科技",股票代码"00225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584万股股票将于2008年6月19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上述文件披露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08年6月19日 (三)股票简称:联化科技 (四)股票代码:002250 (五)发行后总股本:12,914万元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23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股东已经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做出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注:T指2007年7月19日。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584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的时间: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IANHE CHEMICAL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发行前9,684万元,发行后12,914万元 法定代表人:牟金香 设立时间: 2001年8月29日 住 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王西路41号 邮政编码: 318020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43 电 话: 0576-84275238 传 真: 0576-84275238 公司网址: http://www.hlchem.com/ 电子信箱: ltss@hlchem.com 董事会秘书:鲍臻湧 经营范围: 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的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46.12%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未控制或参股其他企业。 牟金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54年3月出生,经济师。兼任台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常务理事、台州市人大代表、黄岩区人大常委、黄岩区工商联(商会)副会长。获"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称号,被浙江省总工会和浙江省乡镇企业局联合命名为"省创业标兵"。历任浙江联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工会主席、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14,657户。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3,230万股 2、发行价格:10.52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646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4025022430%,超额认购倍数为248.45倍。本次发行网上发行2,584万股,中签率为0.1148898387%,超额认购倍数为870倍。本次发行网上不存在余股,网下配售的172股零股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33,979.6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25,198,643元,每股发行费用0.78元。明细如下: 6、募集资金净额:31,459.7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6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11751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36元/股(以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45元/股(以公司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8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8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7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7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1、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报告期指2008年第一季度。 3、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公司普通股股数 4、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末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公司2008年一季度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实现稳步增长。公司200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2,579.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其中:工业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5.60%,贸易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4.49%;实现利润总额1,859.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3%;实现净利润1,495.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26%。公司利润总额增长主要由于今年一季度母公司收到政府项目补贴收入450万元,同时,子公司上海宝丰今年一季度同比增加利润总额164万元。2008年一季度,公司净利润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利润总额增长和企业所得税从2007年的33%下调至25%所致。 2、公司2008年一季度没有发生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发行人自2008年5月28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其他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为: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联 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4楼 电 话:010-68573828 传 真:010-68573837 保荐代表人:梁化军、沈晶玮 项目主办人:王铁铭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股票上市条件,同意担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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