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ST巨力(000880)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 2008 年4月29 日发出通知,2008年5月21日上午10:00在山东潍坊鸢飞大酒店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下同)共4名,代表股份14106.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09%;公司董事长谭旭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项议案 14106.2 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拟收购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重庆潍柴发动机厂中速柴油机相关资产,包括其拥有的 CW200 为主导产品系列的中速柴油机相关的机器设备、零部件生产线、整机安装生产线、实验和试车、能源供应以及车间厂房、土地等相关资产以及部分在建工程。公司拟以不高于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的评估值14,260.99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资产。 鉴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5659.65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 14106.2 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 14106.2 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项议案 14106.2 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 14106.2 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的利润及目前的实际财务状况,公司 2007年度实现利润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 14106.2 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08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项议案 14106.2 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可弥补亏损做出调整的议案》 本项议案 14106.2 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大马力船用柴油发动机项目的议案》 为适应船用柴油机向大功率方向发展的趋势,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盈利能力,股东会同意公司投资大马力船用柴油发动机项目;同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开展与之相关的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为投资该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包括伍亿元)的贷款等相关工作,该等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项议案 14106.2 万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 股反对,0股弃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伟业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及参会股东签署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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