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兴通讯2007年年度报告(六)
接(五)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年度报告(六)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本集团与关联公司之主要交易 (1)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2007年 2006年 (已重述) 深圳市中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360 1,704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3,682 北京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38 北京中兴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862 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3,145 16,889 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 845 5,632 深圳市中兴新地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93 915 中兴软件技术(南昌)有限公司 7,039 31,910 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 - 130 深圳市中兴新舟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302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 351 深圳市中兴新宇软电路有限公司 245 - 深圳思码特电子有限公司 1,054 - 深圳中兴发展有限公司 - 364 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1,024 - 中兴智能交通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30,169 - 50,974 62,779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金额占本集团全部销售商品金额的0.13%(2006年度:0.27%)。 (2)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2007年 2006年 (已重述)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492,233 359,439 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 124,359 133,646 深圳市中兴新地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162,816 76,558 深圳市中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093 6,821 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 5,705 5,524 深圳市中兴新宇软电路有限公司 14,952 16,217 香港中兴发展有限公司 - 217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本集团与关联公司之主要交易(续) (2)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续) 2007年 2006年 (已重述) 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71,695 66,144 无锡凯尔科技有限公司 36,870 19,342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20,924 12,974 深圳市富德康电子有限公司 中兴软件技术(南昌)有限公司 1,503 - 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13,698 6,625 摩比天线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240,901 - 深圳思码特电子有限公司 924 774 深圳市中兴新舟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36,114 14,604 深圳市盛隆丰实业有限公司 3,137 - 深圳市微高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5,093 - 1,266,017 718,885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金额占本集团全部购买商品金额的5.88%(2006年度:5.24%)。 (3) 向关联方租赁物业: 2007年 2006年 (已重述)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9,018 - 深圳中兴发展有限公司 21,418 - 40,436 - (4) 其他主要的关联交易 2007年 2006年(已重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0,181 0.21% 6,032 0.17% 注释: (i)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本集团在本年度以市场价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ii)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本集团在本年度以市场价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iii) 向关联方租赁物业: 本集团在本年度以每平方米40~115元的价格向关联方租赁物业。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往来项目 关联公司名称 2007年 2006年 (已重述) 应付账款 深圳思码特电子有限公司 191 73 深圳市中兴新舟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4,118 9,833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88,023 147,860 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 14,918 34,365 深圳市中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612 2,133 深圳市中兴新宇软电路有限公司 3,642 2,241 深圳市中兴新地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1,734 21,879 深圳市高东华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176 792 北京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301 香港中兴发展有限公司 - 66 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5,254 9,348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7,055 1,487 无锡凯尔科技有限公司 6,342 6,768 摩比天线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41,367 - 深圳市富德康电子有限公司 7,530 - 深圳市微高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686 - 深圳市盛隆丰实业有限公司 1,014 - 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 345 - 中兴软件技术(南昌)有限公司 422 - 196,429 237,146 其他应付款 骊山微电子研究所 65 65 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 12 12 吉林省邮电器材总公司 65 65 深圳市中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8 48 深圳思码特电子有限公司 300 300 湖南南天集团有限公司 130 130 深圳市聚贤投资有限公司 4,706 - 5,326 620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续) 往来项目 关联公司名称 2007年 2006年 (已重述) 应付票据 深圳市中兴新地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12,481 58 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 1,184 - 深圳思码特电子有限公司 234 - 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1,660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8,623 2,772 无锡凯尔科技有限公司 784 - 深圳市中兴新宇软电路有限公司 12 - 23,318 4,490 预付账款 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82 182 中太数据通信(深圳)有限公司 75 75 深圳市中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608 3,608 3,865 3,865 其他应收款 深圳中兴发展有限公司 7 - 无锡凯尔科技有限公司 6 - 13 - 应收账款 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943 2,074 深圳市中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94 146 北京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1,560 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 9 9 深圳中兴发展有限公司 - 32 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2,459 中兴软件技术(南昌)有限公司 200 7,314 深圳市中兴新地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54 362 深圳市中兴新舟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129 129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 410 中兴智能交通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78 - 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23 - 1,630 14,495 八、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续) 往来项目 关联公司名称 2007年 2006年 (已重述) 预收账款 深圳市微高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4,644 4,644 深圳市中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 - 北京协力超越科技有限公司 10 - 中兴智能交通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59 - 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 2 - 4,727 4,644 应收股利 深圳市中兴新宇软电路有限公司 2,271 1,136 应付股利 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 12,087 - 深圳市聚贤投资有限公司 27,464 - 39,551 - 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九、 或有事项 1. 2005年11月,某客户起诉本公司及一家子公司,要求归还预付款人民币35,000千元,并要求赔偿利息及其他损失等人民币36,000千元,共计人民币71,000千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此案一审经本案受理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并书面请示最高人民法院,目前仍未下达任何判决。由于此案尚未审结,在现阶段难以合理确切地估计有关诉讼之最终结果。作为诉讼资产保全措施,本公司货币资金人民币31,000千元被本案受理法院冻结,同时本公司以位于南京市原值为人民币117,200千元的自有房地产作为担保,但本集团未因此诉讼支付任何赔偿。基于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董事认为上述诉讼及担保不会对本集团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 2005年12月16日某供应商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本公司赔偿违约及侵害知识产权损失,共计约美元36,450千元(折合人民币约266,253千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本案双方律师分别向仲裁机构提交了有关证据,并进行了初步磋商,但仲裁机构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及做出任何裁决,在现阶段难以确切地估计有关仲裁之最终结果。本集团亦未因此仲裁支付任何赔偿。基于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董事认为上述案件不会对本集团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 或有事项(续) 3. 2006年8月某客户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本公司赔偿合同违约损失巴基斯坦卢比762,982千元(折合人民币约90,871千元),同时,本公司已经反诉该客户违约并要求对方赔偿违约损失。仲裁机构于2008年2月做出裁决,裁定本公司赔偿328,040千元巴基斯坦卢比(折合人民币约36,603千元),根据当地法律,本公司拟向当地的区法院提出针对仲裁裁决的异议。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本集团未因此仲裁支付任何赔偿,本公司法务部门认为该案现阶段难以预计最终的结果。基于以上情况,董事认为需就当地仲裁结果在财务报表作出拨备,上述案件不会对本集团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出的银行保函,尚有人民币5,711,133千元未到期。 十、 租赁安排 重大经营租赁: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2007年 2006年 (已重述) 1年以内(含1年) 183,471 118,347 1年至2年(含2年) 122,686 34,733 2年至3年(含3年) 42,266 12,991 3年以上 44,641 35,300 393,064 201,371 十一、 承诺事项 2007年 2006年 (已重述) 资本承诺 已签约但未拨备 582,263 795,991 投资承诺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履行 255,234 80,331 十二、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分析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银行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本集团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 本集团亦开展远期外汇结汇交易,目的在于管理本集团运营的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董事会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因未能履行其义务而引起另一方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账款有关。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境外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商业信用。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及某些衍生工具。本集团金融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方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虽然本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25.48%,但是由于其风险不高,因此本集团并无重大的集中信用风险。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抵押物。 有关本集团曝露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的进一步量化数据在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十二、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分析(续)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可能面对难以筹集足够资金以偿还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债务的风险。流动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本集团运用持续的流动性规划工具来监控资金短缺的风险。这项工具考虑了金融工具和金融资产(如:应收账款和银行借款)的期限分布以及预测经营活动的现金流情况。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及其他计息借款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集团的政策是,不是所有借款将于12个月内到期。于2007年12月31日,本集团67.86%(2006年:36.03%)的债务在不足一年内到期。 下表概括了金融资产按剩余到期日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07年 账面 价值 即期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货币资金 6,483,170 6,309,749 173,421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3,644 - 123,644 - - - 应收票据 1,656,258 1,656,258 - - - - 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账款 7,679,956 5,158,593 1,940,356 437,777 48,160 95,070 应收账款保理及长期应收账款保理 3,296,377 3,296,377 - - - - 其他应收款 689,889 689,889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3,464 43,464 - - - - 19,972,758 17,154,330 2,237,421 437,777 48,160 95,070 2006年(已重述) 账面 价值 即期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货币资金 4,311,060 4,142,063 168,997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288 33,288 - - - - 应收票据 1,658,406 1,658,406 - - - - 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 5,702,331 4,146,350 1,183,278 277,499 95,204 - 应收账款保理及长期应收账款保理 1,552,054 1,552,054 - - - - 其他应收款 441,039 441,039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3,488 43,488 - - - - 13,741,666 12,016,688 1,352,275 277,499 95,204 - 十二、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分析(续) 流动风险(续)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07年 账面价值 即期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银行借款 6,488,653 - 4,403,424 1,095,398 221,498 768,333 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账款之银行拨款 3,296,377 3,296,377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7,876 7,876 - - - - 应付票据 3,946,429 3,946,429 - - - - 应付账款 7,856,240 7,856,240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241,839 1,241,839 - - - - 应交税费(不含所得税) (1,741,832) (1,741,832) - - - - 应付股利 41,180 41,180 - - - - 其他应付款(不含预提费用) 1,015,234 1,015,234 - - - - 财务担保合同 3,689 - - - - 3,689 退休福利拨备 34,408 - - - - 34,408 22,190,093 15,663,343 4,403,424 1,095,398 221,498 806,430 2006年 账面价值 即期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银行借款 2,624,968 - 945,726 1,033,157 312,348 333,737 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账款之银行拨款 1,552,054 1,552,054 - - - - 应付票据 2,242,566 2,242,566 - - - - 应付账款 4,749,099 4,749,099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058,804 1,058,804 - - - - 应交税费(不含所得税) (988,680) (988,680) - - - - 应付股利 83,941 83,941 - - - - 其他应付款(不含预提费用) 397,351 397,351 - - - - 财务担保合同 3,689 - - - - 3,689 退休福利拨备 32,058 - - - - 32,058 11,755,850 9,095,135 945,726 1,033,157 312,348 369,484 十二、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分析(续)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浮动利率工具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率工具则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于2007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银行借款包括了固定利率及按LIBOR(“伦敦同业拆放利率”)浮动利率的借款。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重大的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政策是采取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来管理利率风险。集团政策是将其计息银行借款的固定利率维持在4.05%至11.5%之间。于2007年12月31日大约39%(2006年:47%)的银行借款利息为固定利率借款。 所有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的币种为美元。如果银行利率和其他借款的浮动计息利率发生普遍上升或下降0.25个百分点,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本集团2007年和2006年的税前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将会分别上升和下降人民币2,900千万元和人民币1,700千元。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货币风险。此类风险由经营单位进行以其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记账的销售或购买活动所致,收入是以美元及人民币计值而若干银行贷款以美元计值,即会产生此等风险。本集团在定立采购或销售合同时倾向于通过回避外币汇率风险或定立收入分配条款。本集团对其外币收入及支出进行周而复始之预测,使汇率及所产生的金额配比,从而减低外币汇率浮动对商业交易之影响。 以下表格显示在资产负债表日其他变量保持固定的情况下,汇率的合理可能变化导致本集团税前利润变化的敏感性。 美元汇率增加/减少 对利润总额影响 2007年 +5% 40,344 -5% (40,344) 2006年 +5% 111,018 -5% (111,018)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本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万张,每张面额为人民币100元,总金额计人民币40亿元。该债券和权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本次发行的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担保,期限为自发行日起5年内全部清偿。每张债券的认购人无偿获得本公司派发的1.63份认股权证,即认股权证总量为6,520万份。认股权证存续期限为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每2份权证可认购A股一股,初始行权价格为人民币78.13元。该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0.8%。 2 董事会建议将透过本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扩充资本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据此按股东于记录日期每持有10股股份向股东转增4股红股。 于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59,521,650元增至人民币1,343,330,310元。按记录日期已发行合共959,521,650股股份计算,本公司将转增383,808,660股红股,其中64,060,416股为H股红股,319,748,244股为A股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须待股东于周年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十四、 比较数据 本年度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其列报要求对比较数据进行了重述。 十五、 财务报表之批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3月19日决议批准。 一、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报差异调节表 本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差异,本公司境外审计师为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人民币)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32% 10.94% 1.30 1.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26% 10.88% 1.30 1.29 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07年 2006年 (已重述)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52,158 766,972 加/(减): 营业外收入 (120,373) (89,144) 福利费转回 (66,251) - 营业外支出 179,153 26,151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121 9,4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45,808 713,42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45,808 713,428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中国证监会会计字[2007]9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的规定执行。 三、 财务报表项目数据的变动分析 资产负债表项目 原因分析 货币资金 主要因经营现金流改善及借款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主要因远期结汇交易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主要因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预付款项 主要因以预付款方式采购原材料、固定资产的业务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主要因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存货 主要因销售规模增长带来采购增长,及正在执行合同增加所致 应收工程合约款 主要因建造合同工程完工进度超过约定合同收款进度所致 长期应收账款 主要因销售规模增长,给予特定客户信用融资所致 长期应收账款保理 主要因业务量扩大,为保证货款回收,增加使用保理方式融资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主要因向中兴能源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 主要因中兴工业园、南京、上海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开支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 主要因采购软件增加所致 开发支出 主要因研发费用资本化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因集团内未实现利润及待抵扣海外税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主要因为满足流动资金及规避外汇风险需要,增加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 主要因采用票据支付货款方式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 主要因销售规模增长带来采购增长所致 应付工程合约款 主要因建造合同增加,合同预收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 主要因销售规模增加,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主要因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 主要因未支付股利减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 主要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缴款所致 递延收益 主要因递延确认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预计负债 主要因预计产生负债的事项变化所致 长期应收款保理之银行拨款 主要因业务量扩大,为保证货款回收,增加使用保理方式融资所致 未分配利润 主要因期间利润增加所致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主要因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主要因子公司期间利润增加所致 三、 财务报表项目数据的变动分析(续) 利润表项目 原因分析 营业收入 主要因销售规模扩大,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加快所致 营业成本 主要因销售规模扩大及成本率略升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主要因服务收入增加,导致相应营业税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主要因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管理费用 主要因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财务费用 主要因借款增加导致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主要因坏账准备金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主要因远期结汇交易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主要因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及远期结汇交割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主要因退税收入、科技拨款等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主要因固定资产及废旧材料清理损失及罚款支出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主要因税负较高的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主要因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 主要因子公司期间利润增加所致 四、 首次执行日股东权益调整修正分析 本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7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本公司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对因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研发费用资本化及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影响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已于2006年年报补充资料中披露的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作出修正。该修正项目调整增加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06,991千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的规定,本集团编制了新旧会计准则净利润差异调节表,列示对2006年度利润表的追溯调整情况。同时,本集团假定比较期初(即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至第37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之外的不需要追溯调整的事项,分析模拟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净利润与原准则下净利润存在的重大差异,在以下调节表中分项列示。 2006年度新旧会计准则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项目 金额 2006年度净利润(原会计准则) 807,353 追溯调整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595 研发费用资本化 (45,697) 递延所得税 (8,114) 政府补助 2,123 退休福利拨备 (1,599) 财务担保合同 (3,689) 追溯调整项目影响合计数 (40,381) 2006年度净利润(新会计准则) 766,972 (2006.1.1—12.31) 单位:(人民币)千元 利润表调整项目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成本 15,171,797 15,273,126 销售费用 3,140,108 3,140,108 管理费用 4,010,206 1,244,68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16,595 投资收益 31,849 31,849 所得税 125,624 127,078 净利润 807,353 766,972 单位:(人民币)千元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对比披露表 项目名称 2007年报披露数 2006年报原披露数 差异 原因说明 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原会计准则) 10,678,911 10,678,911 0.00 无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0.00 0.00 0.00 无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0.00 0.00 0.00 无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0.00 0.00 0.00 无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无 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0.00 0.00 0.00 无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0.00 0.00 0.00 无 股份支付 0.00 0.00 0.00 无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0.00 0.00 0.00 无 企业合并 0.00 0.00 0.00 无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0.00 0.00 0.00 无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0.00 0.00 0.00 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额资产 16,595 16,595 0.00 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689 -3,689 0.00 无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0.00 0.00 0.00 无 衍生金融工具 0.00 0.00 0.00 无 所得税 0.00 0.00 0.00 无 少数股东权益 561,892 561,892 0.00 无 B股、H股等上市公司特别追溯调整 72,128 -34,861 106,989 财政部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发布的有关专家意见 其他 0.00 0.00 0.00 无 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11,325,837 11,218,848 106,989 同上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我们已审核载于第228页至309页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此财务报表包括2007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公司资产负债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会计政策和其它附注解释。 董事就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并且真实而公允地列报该等财务报表。这些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及真实而公允地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及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核数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核对该等财务报表作出意见。我们的报告仅为全体股东编制,而并不可作其它目的。我们概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其它任何人士负责或承担责任。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核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这些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规划及执行审核,从而获得合理确定此等财务报表是否不存有任何重大错误陈述。 审核涉及执行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所载金额和披露资料的审核证据。所选定的程序取决于核数师的判断,包括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财务报表存有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在评估该等风险时,核数师考虑与该公司编制及真实而公允地列报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核程序,但并非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核亦包括评价董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合适性及作出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 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核证据充足且适当地为我们的审核意见提供基础。 意见 我们认为,该等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公允地反映公司和集团于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利润和现金流量,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妥为编制。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香港 2008年3月19日 2007年 2006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报) 收入 5 34,777,181 23,214,580 销售成本 (23,415,044) (15,365,903) 毛利 11,362,137 7,848,677 其它收入和收益 5 1,028,001 724,678 研发成本 (3,210,433) (2,832,685) 销售及分销成本 (4,531,512) (3,274,699) 管理费用 (1,718,242) (1,097,615) 其它费用 (898,183) (191,495) 财务费用 7 (328,301) (153,694) 应占溢利及亏损 共同控制企业 784 (652) 联营企业 23,483 8,175 税前利润 6 1,727,734 1,030,690 税项 10 (276,283) (127,078) 本年利润 1,451,451 903,612 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 11 1,252,158 766,972 少数股东权益 199,293 136,640 1,451,451 903,612 股利 拟派期末股利 12 239,880 143,928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 13 基本 人民币1.30元 人民币0.80元 稀释 人民币1.29元 人民币0.80元 附注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和设备 15 3,954,809 3,053,019 预付土地租金之所付按金 28,000 预付土地租金/土地租赁款 16 58,357 55,146 无形资产 17 443,777 274,905 于共同控制企业的投资 19 2,255 5,936 于联营企业的投资 20 134,764 51,257 可供出售的投资 21 43,464 43,488 长期应收贸易账款 24 581,007 372,703 长期应收贸易账款保理 25 3,142,709 1,399,206 递延税项资产 37 295,750 210,923 非流动资产合计 8,684,892 5,466,583 流动资产 预付土地租金/土地租赁款 16 1,543 1,449 存货 22 5,363,430 2,481,155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 23 8,606,291 5,833,480 应收贸易账款和应收票据 24 8,755,207 6,988,034 应收贸易账款保理 25 153,668 152,848 预付款、定金和其它应收款 26 2,792,626 1,497,323 应收贷款 27 13,466 22,02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 28 - 33,288 衍生金融工具 29 123,644 - 抵押银行存款 30 173,421 168,9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0 6,309,749 4,142,063 流动资产合计 32,293,045 21,320,663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和应付票据 31 11,802,669 6,991,665 应付客户合约工程款 23 1,597,314 996,275 其它应付款及预提费用 32 4,337,861 2,732,572 计息银行借款 33 4,403,424 945,726 应收贸易账款保理之银行拨款 25 153,668 152,848 应付税项 399,502 297,913 衍生金融工具 29 7,876 - 应付股利 41,180 83,941 流动负债合计 22,743,494 12,200,940 净流动资产 9,549,551 9,119,723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18,234,443 14,586,306 附注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18,234,443 14,586,306 非流动负债 计息银行借款 32 2,085,229 1,679,242 长期应收贸易账款保理之银行拨款 25 3,142,709 1,399,206 财务担保合同 43 3,689 3,689 退休福利拨备 34 34,408 32,058 其它长期应付款 35 80,000 146,2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46,035 3,260,469 净资产 12,888,408 11,325,837 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已发行股本 38 959,522 959,522 储备 40(a) 10,937,759 9,660,495 拟派期末股利 12 239,880 143,928 12,137,161 10,763,945 少数股东权益 751,247 561,892 权益合计 12,888,408 11,325,837 侯为贵 殷一民 董事 董事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附注 已发行股本 资本储备 股权激励 计划储备 法定储备 汇兑波动 储备 留存溢利 拟派期末 股利 合计 少数股东 权益 权益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2007年1月1日 959,522 5,507,184 2,480 1,331,059 (32,880) 2,852,652 143,928 10,763,945 561,892 11,325,837 汇兑调整和在权益项下直接确认的其它收入 - - - - (32,682) - - (32,682) (3,647) (36,329) 在权益项下直接确认的年度总收入及费用 - (32,682) - - (32,682) (3,647) (36,329) 本年利润 - - - - - 1,252,158 - 1,252,158 199,293 1,451,451 年度收入和费用 - - - - (32,682) 1,252,158 - 1,219,476 195,646 1,415,122 已宣告的2006年期末股利 - - - - - - (143,928) (143,928) - (143,928) 留存溢利转出 - - - 33,699 - (33,699) - - - 宣派少数股东权益的股利 - - - - - - - - (23,498) (23,498) 少数股东注资 - - - - - - - - 17,207 17,207 拟派2007年期末股利 12 - - - - (239,880) 239,880 - - 股权激励成本 39 - - 297,668 - - - - 297,668 - 297,668 于2007年12月31日 959,522 5,507,184* 300,148* 1,364,758* (65,562)* 3,831,231* 239,880 12,137,161 751,247 12,888,408 * 这些储备账户构成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合并储备人民币10,937,759,000 (2006年:人民币9,660,495,000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附注 已发行股本 资本储备 股权激励 计划储备 法定储备 汇兑波动 储备 留存溢利 拟派期末 股利 合计 少数股东 权益 权益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2006年1月1日 959,522 5,506,424 - 1,264,060 (15,981) 2,296,607 239,880 10,250,512 470,729 10,721,241 汇兑调整和在权益项下直接确认的其它收入 - 760 - - (16,899) - - (16,139) (7,429) (23,568) 在权益项下直接确认的年度总收入及费用 - 760 - - (16,899) - - (16,139) (7,429) (23,568) 本年利润 - - - - - 766,972 - 766,972 136,640 903,612 年度收入和费用 - 760 - - ( 16,899) 766,972 - 750,833 129,211 880,044 已宣告的2005年期末股利 - - - - - - (239,880) (239,880) - (239,880) 出售子公司 - - - - - - - - (100) (100)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31,069) (31,069) 宣派少数股东权益的股利 - - - - - - - - (37,245) (37,245) 少数股东注资 - - - - - - - - 30,366 30,366 留存溢利转出 - - - 66,999 - (66,999) - - - - 拟派2006年期末股利 - - - - - (143,928) 143,928 - - - 股权激励成本 - - 2,480 - - - - 2,480 - 2,480 于2006年12月31日 959,522 5,507,184 2,480 1,331,059 (32,880) 2,852,652 143,928 10,763,945 561,892 11,325,837 附注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税前利润 1,727,734 1,030,690 调整项目: 财务费用 7 328,301 153,694 应占共同控制企业的亏损 (784) 652 应占联营企业的(溢利)/亏损 (23,483) (8,175) 利息收入 5 (47,536) (49,050) 政府资助 5 (70,963) (22,544) 折旧 6 511,982 510,333 预付土地租赁款的确认 16 1,449 1,418 陈旧存货可变现净值 6 75,098 52,781 应收贸易账款的减值 6 679,996 111,611 无形资产摊销 6 102,465 101,558 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6 20,405 13,933 无形资产退废及出售亏损 6 3,522 952 出售衍生金融工具之收益 5 (17,708) - 出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之收益 5 (5,821) (24,326) 公允价值净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 5 - (16,595) 衍生金融工具-不符合套期条件的交易 5 (115,566) - 财务担保合同的确认 6 - 3,689 股权激励计划成本 6 297,668 2,480 3,466,759 1,863,101 长期应收贸易账款增加 (208,304) (65,037) 存货增加 (2,957,373) (293,609)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增加 (2,772,811) (1,144,323)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增加 (2,447,169) (2,412,870) 预付款、定金和其它应收款项增加 (1,323,303) (309,464) 应收贷款减少 8,560 24,139 应付贸易账款和应收票据增加 4,811,004 721,873 应付客户合约工程款增加 601,039 262,820 其它应付款及预提费用增加/(减少) 1,020,013 (194,162) 应收贸易账款保理增加 (1,743,503) (116,432) 长期应收贸易账款保理增加 - (711,441) 应收贸易账款及长期应收贸易账款保理之银行拨款 1,743,503 827,873 来自/(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 198,415 (1,547,532) 附注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来自/(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 198,415 (1,547,532) 已收利息 47,536 49,050 已付利息及其它财务费用 (328,301) (153,694) 已付香港利得税 (10,158) (2,929) 已付中国税项 (121,983) (82,400) 已付海外税项 (127,380) (12,591) 已付股利 (143,928) (239,880) 已付少数股东的股利 (66,259) (116,3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552,058) (2,106,2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购买租赁土地 (4,754) (1,533)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1,494,290) (1,135,742) 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现金收入 18,295 20,851 购买无形资产 (278,179) (43,887) 取得政府资助 106,384 41,416 购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 - (39,459)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股权投资的现金收入 39,109 46,031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 17,708 - 注销共同控制实体 4,465 - 收购联营企业 (60,000) (7,134) 收购子公司 - -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 - (2,401) 出售子公司 41 - (289) 已抵押定期存款的(增加)/减少 (4,424) 6,9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1,655,686) (1,115,245)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少数股东注资 17,207 30,366 股权激励计划收款 485,931 - 新增银行贷款 6,981,386 3,093,148 偿还银行贷款 (3,117,701) (1,147,875)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4,366,823 1,975,6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减少) 2,159,079 (1,245,894)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142,063 5,397,233 汇兑变动影响净额 8,607 ( 9,276)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309,749 4,142,0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的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 30 6,234,384 3,168,658 购买时原到期日不足三个月的无抵押定期存款 75,365 973,405 6,309,749 4,142,063 附注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和设备 15 2,648,279 1,965,507 预付土地租金/土地租赁款 16 46,806 48,106 无形资产 17 205,754 207,692 于子公司的投资 18 464,286 442,314 于共同控制企业的投资 19 - 2,500 于联营企业的投资 20 81,782 27,314 可供出售的投资 21 41,464 41,488 长期应收贸易账款 24 401,715 328,166 长期应收贸易账款保理 25 3,142,709 1,394,970 递延税项资产 37 256,407 194,547 非流动资产合计 7,289,202 4,652,604 流动资产 预付土地租金/土地租赁款 16 1,300 1,300 存货 22 1,443,814 1,179,105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 23 8,216,361 5,809,647 应收贸易账款和应收票据 24 10,544,856 7,370,341 应收贸易账款保理 25 278,668 275,830 预付款、定金和其它应收款 26 3,102,129 2,858,750 衍生金融工具 29 123,644 - 抵押银行存款 30 35,784 35,2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0 4,604,365 2,922,719 流动资产合计 28,350,921 20,452,893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和应付票据 31 12,434,410 8,891,921 应付客户合约工程款 23 472,653 991,612 其它应付款及预提费用 32 4,797,088 2,202,881 计息银行借款 33 4,045,242 741,827 应收贸易账款保理之银行拨款 25 278,668 275,830 应付税项 282,693 162,004 应付股利 500 378 流动负债合计 22,311,254 13,266,453 净流动资产 6,039,667 7,186,440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13,328,869 11,839,044 附注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计息银行借款 32 911,322 1,329,478 长期应收贸易账款保理之银行拨款 25 3,142,709 1,394,970 财务担保合同 43 3,689 3,689 退休福利拨备 34 34,408 32,058 其它长期应付款 35 80,000 94,4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72,128 2,854,599 净资产 9,156,741 8,984,445 权益 已发行股本 38 959,522 959,522 储备 40(b) 7,957,339 7,880,995 拟派期末股利 12 239,880 143,928 权益合计 9,156,741 8,984,445 侯为贵 殷一民 董事 董事 1. 公司资料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乃一家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于中国深圳市(邮编:518057)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于本年度内,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电信系统设备及解决方案等业务。 董事认为,本集团的控股公司和最终控股公司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中兴新”)。 2.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及会计准则和诠释)、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编制这些财务报表时,除权益投资及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价外,均采用了历史成本计价原则。除非另外说明,这些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报,所有金额进位至最接近的千元人民币。 合并基础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自购买之日起合并,该收购日是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期,并继续合并子公司直至控制权终止。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重大交易以及结余于合并时抵销。 本年度收购子公司按购买法进行核算。该方法指将企业合并成本分配到收购日取得的可确认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和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上。收购成本按所支付的资产、发行的权益工具以及发生或所承担的负债在交易日的公允价值总值,再加上直接归属于收购活动的成本计量。 少数股东权益指非本集团控制的外部股东对本公司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中享有的的权益。对收购少数股东权益采用母公司实体延伸法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该方法,收购净资产的对价和股份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2.2 新制订和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影响 本集团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时首次采用以下新制订和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除某些特定情形需要采用新制订和经修订的会计政策和额外披露外,采用这些新制订和经修订的准则及诠释对这些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2 新制订和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影响(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7 金融工具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1修订 资本披露 香港(IFRIC)诠释第八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之范围 香港(IFRIC)诠释第九号 嵌入式衍生品重估 香港(IFRIC)诠释第十号 中期财务报告及减值 采用上述新制订和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a)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7金融工具披露 这项准则要求相关披露能够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集团金融工具的重要性以及该等金融工具带来的风险的实质及内容。新披露标准适用于整份财务报表。如果新披露标准的实施对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没有影响,那么比较性信息只需要在合适时提供。 (b) 关于香港会计准则1财务报表列示的修订—资本方面披露 新修订要求集团进行的披露能使财务报表使用人可以评估集团资本管理的目标、政策和流程。这些新增的披露在报表的注释49中。 (c) 香港(IFRIC)诠释第八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之范围 该诠释要求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运用于集团不能分辨出接受的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务,但同时以权益工具或负债(基于集团权益工具的价值)作为对价,且此部分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小于权益工具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该诠释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d) 香港(IFRIC)诠释第九号 嵌入式衍生品的重估 该诠释要求评估嵌入式衍生品是否需要从主合同分离出来单独作为衍生品确认的时间是集团初次成为该合同当事一方的时候,而且重估只在合同的变动导致现金流出现重大修订的情形下进行。因为本集团并没有需要从主合同分离的嵌入式衍生品。该诠释对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e) 香港(IFRIC)诠释第十号 中期财务报告及减值 本集团已从07年1月1日采用,该诠释要求在以前会计期间确认的有关商誉或一项投资无论是划分为持有待售的权益工具或是一项以成本列示的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得在期后转回。囿于本集团并没有此类资产的减值损失在以前会计期间冲回,此诠释对于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没有影响。 2.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影响 本集团在编制这些财务报表时尚未采用下列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新制订和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8 营运分部 1 香港会计准则1(修订) 财务报表陈述 1 香港会计准则23(修订) 借款成本 1 香港(IFRIC)诠释第11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集团及库藏股交易 2 香港(IFRIC)诠释第12号 特许服务安排 4 香港(IFRIC)诠释第13号 忠诚客户计划 3 香港(IFRIC)诠释第14号 香港会计准则19对于指定收益资产的限制,最小资金要求及起之间的互动4 1 适用于2009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会计年度 2 适用于2007年3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会计年度 3 适用于2008年7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会计年度 4 适用于2008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会计年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8,将会代替香港会计准则14 分部报告,专门对企业如何报告经营分部作出规定,分部信息是基于企业实体中组成部分的信息,而该企业实体是对该部分业务的资源分拨和表现评估的首要决策人。此准则也要求按产品和服务提供的分部,企业经营的地理范围提供信息,以及从企业主要客户获得的收入。本集团预计从2009年1月1日开始采用该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1号在陈述及披露财务报表方面已获修订,并且没有改变承诺、度量、披露交易细节及其他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中所要求的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23修订了有关对应用于收购、建造或生产可计量资产的借款成本的资本化规定。由于本集团现行借款成本政策与修订后准则规定相一致,经修订准则对本集团没有财务影响。 香港(IFRIC)诠释第11号规定了雇员被授予获得企业权益工具的安排,将记录为一项权益结算计划,即使该部分权益是企业从第三方购得,或者由现股东提供。香港(IFRIC)诠释第11号还规定了涉及集团内两家或多家企业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由于本集团现没有类似交易安排,该诠释对本集团没有财务上的影响。 香港(IFRIC)诠释第12号要求在公众服务由私人企业特许服务安排下的营运者应根据协议具体安排将提供建筑服务获取的和将获取的收入记录为一项金融资产和/或一项无形资产。该诠释还对此类运营者如何运用香港会计准则记录特许服务安排下产生的义务与权利。该类特许服务安排是政府或公用事业行业企业授予的建造基建设施以提供公共服务的合同。本集团目前没有此等业务,该诠释对本集团没有财务影响。 香港(IFRIC)诠释第13号要求作为销售交易组成部分的赋予顾客的忠诚奖励需要记录为交易的一个单独部分。销售交易收到的款项将在忠诚奖励和销售其它部分间做分配。忠诚奖励的金额划分取决于该部分的公允价值,将会递延确认直至奖励兑现或相应奖励义务消失。 2.3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影响(续) 香港(IFRIC)诠释第14规定如何评估香港会计准则19 雇员福利下的限度,对于与指定的福利计划有关的未来劳务贡献的增加或减少的金额,在最低资金要求存在时,应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集团正在评估上述新制定和经修订香港会计准则初次采用时的影响。目前认为,除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8的采纳将导致相应披露的新增或修改,这些上述新制定和经修订香港会计准则采用对集团营运结果和财务状况没有重大影响。 2.4 主要会计政策 子公司 子公司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策以从中取得利益的实体。 本公司利润表中确认的子公司经营业绩仅限于收到的和应收的股利。本公司于子公司的投资,按成本减去减值损失列账。 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指根据合同约定成立的,由本集团和其它各方从事经济活动的实体。合营企业作为独立实体经营,本集团和其它各方于该企业拥有权益。 各合营者之间达成的合营企业合约规定了各合营投资者对该合营企业的出资额、该合营企业的存续时间以及解体时资产变现的基准。合营企业经营的损益以及盈余资产由合营者按各自出资额或合营企业合约的条款共同分享。 合营企业在以下情况被视为: (a) 子公司,如果本集团/本公司对该合营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单方面控制权; (b) 一家共同控制企业,如果本集团/本公司对该合营企业并无单方面控制权,但直接或间接拥有共同控制权; (c) 一家联营企业,如果本集团/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没有单方面或共同控制权,但直接或间接持有不少于20%的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并可对合营企业施以重大影响;或 (d) 一项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核算的权益投资,如果本集团/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企业不足20%的注册资本,并且没有对合营企业的共同控制权或没有权对合营企业施以重大影响。 2.4 主要会计政策 (续) 共同控制企业 共同控制企业指受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合资各方不能单方面控制合营企业的经济活动。 本集团应占共同控制企业收购后经营成果和储备的份额分别计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储备中。本集团对共同控制企业的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根据权益法核算的本集团所占净资产份额减去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列账。 本集团于共同控制企业的投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按权益法计算的本集团权益扣除减值损失列示。集团权益下享有的收购后损益及储备将分别包括在合并损益表及合并储备中。未实现的集团与共同控制企业间交易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将按照集团在共同控制企业中的权益份额做抵消,除非未实现的亏损有转移的资产减值的证据。 本公司利润表中确认的共同控制企业经营业绩仅限于收到的和应收的股利。本公司于共同控制企业的投资被视为非流动资产,并按成本减去减值损失列账。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对其持有通常不低于20%表决权的长期权益并且对其有重大影响的主体,但该主体并不是本集团的子公司或共同控制企业。 本集团应占联营企业收购后经营成果和储备的份额分别计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储备中。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根据权益法核算的本集团所占净资产份额减去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列账。 本公司利润表中确认的联营企业经营业绩仅限于收到的和应收的股利。本公司于联营企业的投资被视为非流动资产,并按成本减去减值损失列账。 本集团于联营企业的投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按权益法计算的本集团权益扣除减值损失列示。集团权益下享有的收购后损益及储备将分别包括在合并损益表及合并储备中。未实现的集团与共同控制企业间交易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将按照集团在共同控制企业中的权益份额做抵消,除非未实现的亏损有转移的资产减值的证据。 除商誉外的非金融资产减值 如果一项资产(除了存货、建造合同资产、递延税项资产、金融资产和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或需要进行年度减值测试,则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按该资产或现金产出单元的使用价值和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两者中的较大者计算,并按单个资产单独确认,除非该资产不能产出基本上独立于其它资产或资产组所产生的现金流入,这种情况下,可确认该资产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 只有资产账面金额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才确认减值损失。评估使用价值时,采用反映当前市场对资金时间价值和资产的特定风险的估价的税前折现率,将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成现值。减值损失计入发生当期的利润表。 2.4 主要会计政策(续) 除商誉外的非金融资产减值(续) 于每一报告日评估是否有迹象表明以前确认的减值损失可能已不存在或可能降低。如果存在上述迹象,则对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对于一项除商誉以外的资产来说,只有在用于确认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发生变动时,以前确认的减值损失才能转回,但是由于该等资产的减值损失的转回而增加的资产账面金额,不应高于资产以前年度没有确认减值损失时的账面金额(减去摊销和折旧)。这种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其发生当期的利润表。 关联方 在下列情况下,则一方被视为与本集团有关: (a) 对方,直接或间接通过一家或多家中介,(i)控制本集团或被本集团控制或与本集团一起在同一控制下;(ii)在本集团享有权益,从而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或(iii)对本集团拥有共同控制; (b) 对方是联营企业; (c) 对方是共同控制企业; (d) 对方是本集团或其母公司核心管理层的一员; (e) 对方为上述(a)或(d)提到的任何人士的家庭之亲密家庭成员;或 (f) 对方为由上述(d)或(e)提到的任何人士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主体或者这样一个主体的重大表决权掌握在上述(d)或(e)提到的任何人士手中;或 (g) 对方是为本集团或作为本集团关联方的任何企业的雇员的福利而设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物业、厂房和设备及其折旧 除在建工程以外,物业、厂房和设备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任何减值损失计量。物业、厂房和设备的成本包括其购买价格和将资产运抵指定地点并使其达到能够按照预定的方式进行运作状态的直接可归属成本。物业、厂房和设备投入运行后发生的支出,比如维修和保养,通常在费用发生当期的利润表中扣除。如果可以清楚地证明该支出导致预期从使用物业、厂房和设备取得的未来经济利益增加,以及该项目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则支出予以资本化为资产的额外成本或替换。 2.4 主要会计政策(续) 物业、厂房和设备及其折旧(续) 物业、厂房和设备采用直线法在计算折旧的估计使用年限内削减其成本至其残值。按这目的的主要年折旧年限如下: 房屋和建筑物 30年 租赁改良 租赁期和10年的较短者 机器、计算器和办公室设备 5至10年 汽车 5至10年 如果物业、厂房和设备的各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年限,则在各部分间合理分配该项目的成本,且按各部分单独计提折旧。 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剩余价值、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必要时进行调整。 物业、厂房和设备一经处置或预期其使用或处置将不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于资产终止确认当年的利润表确认的处置或报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乃净销售收入和相关资产账面金额之差。 在建工程指在建的建筑物及设备,按成本减去减值损失计量且不计提折旧。成本包括建筑期内的直接建筑成本。在建工程竣工且可供使用时,将分类至物业、厂房和设备的恰当类别或投资性房地产。 无形资产(商誉除外) 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分为有限或不确定。具有有限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经济期限内摊销,并且如果有迹象表明该无形资产可能减值,则评估减值。具有有限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和摊销方法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作评估。 技术知识 购入的技术知识以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列账,并按其可使用年期不超过10年以直线法摊销。 计算机软件 购入的计算机软件以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列账,并按5年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摊销。 经营特许权 经营特许权指经营一间电信营运商之权利,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任何减值亏损列账。摊销以直线法按20年(本集团获授予经营特许权之年期)进行。 2.4 主要会计政策(续) 无形资产(商誉除外)(续) 研究和开发成本 所有研究成本在发生当期的利润表中扣除。 开发新产品项目发生的支出,只有当本集团能证明以下各项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并递延,即:完成无形资产以使其能使用或销售,在技术上是可行、有完成该无形资产的意图并有使用或出售他的能力、该资产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有足够的资源完成这一项目以及有能力可靠计量开发阶段的支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产品开发支出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当合同条款改变及严重影响现金流量时或按合同需要时,即应进行重估。 递延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去减值损失计量,并采用直线法在主要产品投入商业生产之日起不超过5年的使用年限内摊销。 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出租人实质上保留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回报转移,则应按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本集团是出租人,本集团按经营租赁出租的资产归入非流动资产,经营租赁的应收租金按直线法在租赁期内计入利润表。如果本集团是承租人,经营租赁的应付租金按直线法在租赁期内计入利润表。 经营租赁的预付土地租金/土地租赁款初始按成本计量,后续按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 投资及其它金融资产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资产恰当地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按公允价值计量,如果投资不是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则还应加上直接归属于该投资的交易费用。当本集团首次成为合同的一方时,需考虑该合同是否包含嵌入衍生工具。如果主合同并非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而且分析显示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并不紧密相关,则嵌入衍生工具应与主合同分离。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后决定其金融资产的分类,并在允许和适当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该分类。 所有常规购买和出售金融资产于交易日(即本集团承诺购买或销售该资产之日)确认。常规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指购买或出售需要在一般由法规或市场惯例确定的期间内移交资产。 2.4 主要会计政策 (续) 投资及其它金融资产 (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果购买金融资产的目的是近期出售,则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为交易而持有的。为交易而持有的投资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在利润表内确认。衍生品,包括单独列示的嵌入式衍生品,也归类为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除非它们被设计成风险对冲工具。这些金融资产的收益或损失在损益表中确认。在损益表中反映的公允价值净收益或损失不包括这些金融资产的红利,红利的确认按照收入确认政策中的规定进行。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具有固定的或可确认付款额,且没有活跃市场市价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此类资产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除去减值准备 。计算摊余成本时,应考虑购买产生的任何折价或溢价,且包括作为实际利率不可或缺的费用和交易费用。如果贷款和应收款项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在利润表中确认。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指那些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上市和非上市权益性证券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未被分类为其它两种类别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收益或损失作为权益的单独部分予以确认,直到该投资终止确认或被认定发生减值,这时之前确认在权益的累计收益或损失计入利润表内。根据收入确认的政策,赚得的利息和股息分别记录为利息收入和股利收入,在损益表中一并确认为其它收入。投资减值产生的损失在损益表中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并从可供出售投资价值重估准备中转出。 如果非上市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由于(a)合理的公允价值估计数范围的变动对于该投资影响重大或(b)符合该范围的多种估计数不能合理评估并用于估计公允价值,而导致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则此类股票按成本减去减值损失计量。 公允价值 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活跃交易的投资之公允价值参考资产负债表日收盘时的市价确定。对于没有活跃市场的投资,公允价值采用估价技术确定。这种技术包括采用近期公平市场交易;参考实质几乎全部相同的另一工具的当前市场价值;折现的现金流量分析;及期权定价模式。 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发生减值做出评估。 2.4 主要会计政策 (续) 金融资产的减值(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损失,则损失金额按资产账面金额和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以金融资产初始实际利率(即初始确认时计算的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之差计量。资产的账面金额直接减少或通过备抵账目的使用减少。减值损失金额在利润表中确认在没有未来恢复的前景以及所有的相关抵押已经释放并过户给集团的情形下,贷款和应收账款及其相应的减值准备冲销。 如果在以后的期间减值损失的金额减少,而且这种减少的情况客观上与确认减值后发生的事件相关,则通过调整减值准备帐户转回之前确认的减值损失。任何后续转回的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确认,但该资产于转回日的账面金额不得超过其摊余成本。 关于应收及其它应收账款,如果有客观证据(比如债务人很有可能破产或有重大财务困难,以及市场、经济、法律或者环境的重大改变对债务人有负面影响)表明本集团不能按照发票上的原始条款收回所有到期金额,则计提减值准备。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通过采用备抵账户减少。发生减值的债务如果评估为不可收回,则对其进行终止确认。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因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而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无市价权益工具已经发生减值损失,则减值损失的金额应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与以相类似金融资产当前市场回报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计量。这些资产的减值损失不可转回。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如果可供出售的资产发生减值,则将按其成本(减去已偿还的本金和摊销额)与当前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减去任何以前在利润表中确认的减值损失所得的金额从权益转入利润表。分类为可供出售的权益工具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在利润表转回如果公允价值出现重大或持续下降低于成本或者有减值的客观证据存在,可供出售的权益投资需计提减值准备。何为重大或持续的确认需要判断。另外,本集团也评估其它因素,例如股价波动性。 2.4 主要会计政策 (续)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在下列情况下,应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如适用,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相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 获取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 本集团保留了获取一项金融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权利,但在“转移”协议下承担了需无重大延误地向第三方全额支付这些现金流量的义务;或 ? 本集团转让了获取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权利,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回报,或(b)虽然实质上既未转让亦未保留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所有风险和回报,但转移了金融资产的控制权。 如果本集团转让了收取一项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权利,但既未实质上转移亦未保留与该资产相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回报,也没有转移对该资产的控制权,本集团则根据其对该被转让资产的持续参与程度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如果本集团的持续参与形式为对被转让资产提供担保,则本集团的持续参与程度的计量是下述两者中的较低者:资产的账面金额和本集团可以被要求偿还的对价的最大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包括计息贷款和借款) 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和其它应付款,应付最终控股公司的金额和计息贷款和借款,初始按公允价值减直接归属的交易费用计量,后续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除非折现的影响不重大,这种情况下,它们按成本计量。相关的利息费用在损益表中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摊销过程中或终止确认负债时,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在利润表中确认。 财务担保合同 在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范围中的财务担保合同作为金融负债核算。一份财务担保合同初始计量按其公允价值加直接归属于购买或发出该等财务担保合同的交易费用确认,除非该等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来确认。初始确认后,本集团按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计量财务担保合同:(i)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确定的金额;及(ii)初始确认的金额减(若适用),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确认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贷款方以实质上几乎全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并且各自账面金额的差异在利润表中确认。 2.4 主要会计政策 (续)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如远期货币合约对冲外币波动的风险。这类衍生金融工具在衍生合约达成时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后续按公允价值重新测算。衍生品在公允价值正向变动记为资产,负向变动时作为负债。 任何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导致的盈利和亏损没有在对冲帐户中确认的部分,直接在损益表中进行确认。 远期货币合约的公允价值以现时具有相似到期日的合约的远期汇率作为参考计算。 存货 存货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两者中较小者列账。成本根据加权平均计算,就在产品或产成品而言,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和按比例分摊的制造费用。可变现净值根据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和销售费用计算。 建造合同 合同收入包括商定的合同金额以及来自工程变更、索赔和激励收入。合同发生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转包成本、直接工资和按比例分摊的可变动和固定建造费用。 固定造价合同的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参照累计已发生的合同成本占估计合同总成本的百分比计量。 一旦管理层预计将发生亏损,则应计提准备。 如果累计合同已发生成本加已确认的利润减已确认的损失超过在工程进度款,则超出部分作为应收合同客户款项。 如果工程进度款超过累计已发生合同成本加已确认的利润减已确认的损失,则超出部分作为应付合同客户款项。 政府补助 政府资助于合理肯定将获发放、且已符合所有附带条件时,以公允值确认入账。倘若资助与一项开支有关,则会于相关期间确认为收入,使该资助有系统地对应其拟补助之成本入账。倘若资助与一项资产有关,资助之公允值会记入其它应收账或其它长期应收账,并按有关资产之估计可使用年期每年等额在损益表入账。 2.4 主要会计政策 (续) 准备 因过去事项而需要承担现时义务(法定或推定),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资源的流出,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则应确认准备。 如果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重大,准备的金额应是履行义务预期所需支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现值。随时间推移增加的现值金额计入利润表的财务费用。 本集团为某些产品质量保证计提的准备,是根据销量及按照过往对维修与退货的经验,并进行恰当折现至现值所确定。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税项和递延税项。所得税在利润表内确认,或者如果其与同期或不同期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项目有关,则在权益中确认。 本期和以前期间的当期税项资产和负债,按照预期自税务部门收回或向税务部门支付的金额计量。 递延税项采用负债法,对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和负债税务基础及其出于财务报告目的的账面金额之间的所有暂时性差异作拨备。 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为递延税项负债,除非: ? 递延税项负债是由商誉或资产和负债于非企业合并交易的初始确认所产生,而在交易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利润或亏损;及 ? 就与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投资及于共同控制企业的权益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言,如果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安排并且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转回。 所有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结转未利用的税项抵减和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但以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抵消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结转未利用的税项抵减和未利用的税务亏损为限,除非: ? 递延税项资产是由资产和负债于非企业合并交易的初始确认所产生,而在交易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利润或亏损;及 ? 就与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投资及于共同控制企业的权益相关的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而言,递延税项资产确认是以暂时性差异将于可预见的未来转回且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可用以抵销为限。 2.4 主要会计政策 (续) 所得税 (续) 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金额予以复核。如果不再是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利润以允许利用部分或全部递延税项资产的利益,应减少该项递延税项资产。相反,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应重新评估以前未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在有足够应纳税利润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税项资产利用的限度内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以在资产负债表日已执行的或实质上将执行的税率(和税法)为基础,按预期实现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的税率计量。 如果拥有用当期税项负债抵销当期税项资产的法定行使权,而且递延税项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同一税收部门相关,即可抵销递延税项资产和递延税项负债。 退休福利计划 定额供款退休金计划 本公司及其若干于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已为若干雇员参与由中国政府的有关省市社保管理单位营办的多项定额供款退休金计划。本公司、该等附属公司及有关雇员须按雇员于年内的薪金之若干百分比向该等计划每月供款。应付供款于产生时计入损益表作为开支。上述计划之资产与本集团之资产分开,由独立管理的基金持有。 定额福利退休金计划 此外,本集团向2002年1月1日前加入本集团的若干雇员发放退休后的每月退休金。本集团定额福利计划的有关福利成本采用精算法计算,并按预计单位递增法于雇员在职期间确认。本集团目前向合资格退休职员发放每月退休金,而自定额福利计划开始后并无继续供款以应付日后之付款责任。因此,独立管理基金再无持有与本集团资产分开之资产,亦无以精算法计算该计划资产的价值。 股份报酬福利 本公司设立股份激励计划,目的在于向对本集团成功经营作出贡献的合资格参与者提供奖励及回报。本集团雇员(包括董事)以股份付款交易方式收取酬金,即雇员提供服务以为获得股本工具的代价(“股本付款交易”)。 与雇员进行股本付款交易的成本按获授当日的公平值计算。公平值由外聘估值师负责厘定,其它详情载于附注39。于计算股本付款交易的价值时,并不考虑任何表现条件,惟有关本公司股份价格的条件(“巿场条件”)(如适用)除外。 股本付款交易的成本于达成表现及/或服务条件期间,连同相关股本增加一并确认,直至有关雇员可全数收取有关回报当日(“归属日期”)为止。于每年结算日就股本付款交易确认而截至归属日期的累计开支反映归属日期届满时的水平以及本集团对最终归属的股本工具的最佳估计。于任何期间在损益帐扣除或入帐的金额指上述期间开始及结束时确认的累计开支变动。 2.4 主要会计政策 (续) 股份报酬福利 (续) 最终并无归属的回报并不确认开支,惟不包括归属条件包括达成特定巿场条件的回报,而该等回报将于达成所有其它表现条件时视作归属,不论有否达成市场条件。 当修订股本付款回报的条款时,将会至少确认开支,犹如有关条款并无修订。此外,亦会就任何修订确认开支,增加股份付款安排的总公平值,或于修订当日计算时对雇员有利。 倘若注销股本付款回报,则会视作已于注销当日归属,而任何未就回报确认的开支将立即确认。然而,倘以新回报取代所注销的回报,并于授出当日列作取代回报,则所注销及新授出的回报将视作原有回报的修订,有关详情载于上段。 借款成本 收购、兴建或生产未完成资产(即需要大量时间制作以供拟定用途或销售资产)应估的直接借款成本将会被拨充资本作为该资产的部分成本。将有关借款成本拨充资本于资产已实际上可作拟定用途或销售时终止。待用作未完成资产开支的特定借款的临时投资所赚取之投资收入,自拨充资本的借款成本中扣除。 外币 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报,港币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和列报货币。本集团下的每一公司自行决定其功能货币,而每一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项目使用该功能货币计量。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功能货币汇率记账。以外币列值的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功能货币汇率重新折算。所有汇兑差额计入利润表。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计价非货币项目,按初始交易日的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计价非货币项目,按照确定公允价值之日的汇率折算。 某些海外子公司、共同控制企业及联营企业的功能货币是港币之外的货币。于资产负债表日,这些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折算成本公司的列报货币,而它们的利润表按照本年加权平均汇率折算成港币。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汇率波动储备。出售外国公司时,在权益中确认的与上述特定境外经营相关的递延累计金额在利润表中确认。 就合并现金流量表而言,海外子公司的现金流按照现金流发生当日的汇率折算成港币。 海外子公司于本年经常发生的现金流量按当年加权平均汇率折算成港币。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就合并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和活期存款,以及流动性强、易转换成已知金额的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短期投资,且购买时到期日通常为三个月内,减去作为本集团现金管理一项组成部分的见票即付的银行透支。 就资产负债表而言,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银行结余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包括用途不受限制的定期存款。 2.4 主要会计政策 (续) 收入确认 如果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而且收入可以可靠计量,则按以下基础确认收入: (a) 就销售商品而言,如果所有权上的重大风险和回报已转移给买方,只要本集团未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关的管理权利或对已售商品的实际控制权; (b) 就建造合同而言,采用完工百分比,详见上文“建造合同”下的会计政策; (c) 就提供劳务而言,以劳务实际提供为基础; (d) 就利息收入而言,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实际利率法在金融工具的估计年限内将估计的未来现金收入折现为金融资产的账面净值的利率; (e) 就股利收入而言,以股东可收到该款项为基础;及 (f) 对于涉及多次交付项目的合同,若交付项目须遵守一条以上的权威性会计准则,则本集团一般会应用FASB Emerging Issues Task Force (“EITF”) Issue No. 00-21, “Revenue Arrangements with multiple deliverables” (“EITF 00-21”),并评估各项交付项目,根据以下准则厘定其是否属于独立会计单位:(a) 已交付项目对客户是否具有独立价值,(b) 未交付项目的公允值是否具有客观可靠的证明,及 (c) 若合同包括对于已交付项目的一般性退货权,则未交付项目的履行权,应视为可能进行及实质上由本集团控制。若安排内的所有会计单位的公允值均具有客观可靠的证明,收入应根据其相应的公允值分配予各会计单位或成份。若所有未交付成份的公允值均有客观可靠的证明,但已交付成份却没有,则应采用残值法分配合同对价。按照残值法,分配予已交付成份的收入数额,相等于总安排对价减任何未交付成份的合计公允值。各会计单位其后根据适用的收入确认指引入账。除了原应遵守其它权威性会计准则的成份在EITF 00-21的指引下不能当作独立的会计单位以外,其它成份一律合并为一个单一会计单位,以便确认收入。在此情况下,分配予该会计单位的收入应递延确认至所有合并成份已经交付,或当只剩下一个成份尚未交付,则根据适用于该 会计单位内最后交付的成份之收入确认指引予以确认。 股利 董事建议的期末股利作为在资产负债表权益内对留存溢利的分配单独列示,直至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予以批准。这些股利被股东批准并宣告发放后,确认为负债。 3.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准备集团的资产负债表需要管理层的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会影响公告的收入、费用、资产及负债的金额及在公告日对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估计及假设的不确定性会导致一个在将来影响到资产或负债金额的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除了作出会计估计外,还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收入确认 本集团的重大收入来源,来自多类不同业务,由持续一段时间之定制设计与安装项目,以至向个别客户一次性交付设备。本集团的网络互联方案,涉及多种不同技术,而且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因此,本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可能会视乎方案的定制化含量及客户合同的条款而有所差异。同一分部内中较新之技术,也可能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政策,主要取决于适用合同范围内的具体履约情况和可接受准则。因此,管理层必须作出重大的判断来厘定如何应用现有会计准则及诠释,不单只以网络互联方案为根据,在网络互联方案的范围内,还要以定制化的含量和客户合同的条款为根据。因此,视乎已售方案的组合和销售地区分部,本集团的收入在不同期间可能出现波动。 当客户安排涉及多次交付项目,而交付项目须遵守一条以上的权威性会计准则,本集团将对所有交付项目进行评估,根据下列准则厘定它们是否独立的会计单位: ? 已交付项目对客户是否具有独立价值; ? 未交付项目的公允值是否具有客观可靠的证明;及 ? 若合同包括对于已交付项目的一般性退货权,则未交付项目的履行权,应视为可能进行及实质上由本集团控制。 本集团厘定多次成份安排内之交付项目可否单独进行收入确认的过程中,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譬如未交付责任能否确立公允值,及/或已交付成份对客户是否具有独立价值。本集团对一项安排中的会计单位的评估,及/或本集团确立公允值的能力,可能重大改变确认收入的时间。 若合同内所有会计单位的公允值均具有客观可靠的证明,收入应根据各会计单位或成份之相应的公允值分配。若所有未交付成份的公允值均有客观可靠的证明,但已交付成份却没有,则应采用残值法分配合同对价。按照残值法,分配予已交付成份的收入数额,相等于总安排对价减任何未交付成份的合计公允值。各会计单位其后根据适用的收入确认指引入账。若有充份证明未交付成份的公允值未能确立,已交付成份的相应收入则应递延确认,至公允值能够充份确立或所有余下成份已经交付(以较早发生者为准)为止。当会计单位只剩下一个成份尚未交付时,递延收入则根据适用于该会计单位内最后交付的成份之收入确认指引确认。譬如,售后支援服务属于会计单位内的最后交付成份,一旦售后支持服务成为唯一尚未交付的成份,递延收入则应在售后支援服务期余下期间按比例确认。 3.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续) 收入确认 (续) 本集团为交付项目选择适当的收入确认指引需运用重大的判断。譬如,本集团需要厘定软件是否不单只附带于硬件,以决定硬件应按软件收入确认指引还是一般收入确认指引入账。这项评估可能对确认收入之金额和时间产生重大影响。 定制化网络方案及若干网络建设的成份之收入,应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设合同”确认,一般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按这完工百分比法,收入按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占估计合同总成本的百分比来计量。长期合同的利润估算,应根据环境变化而不时修订,合同如有任何亏损,应在得悉亏损的期间确认。一般而言,长期合同均会含有按分期完工情形而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条款。根据项目完工成本确认但未开发票的合同收入,应拨入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超出长期合同已确认收入的票据款,应记在应付客户合约工程款内,列为超出长期合同已确认收入的预付票据款。对估计这些安排的合同成本总额及完工进度,往往需运用重大的判断,并需预计合同会否招致亏损。管理层作出这类估计时,一般以过往经验、项目规划、对安排的内在风险及不确定性评估等因素作为根据。 不确定性包括本集团可能无法控制的施工延误或履约问题。这些估计如有变更,可能对收入及净盈利(亏损)产生重大影响。 硬件若不需要进行大量定制化工作,而任何相关软件亦被视为附带于该硬件,并符合以下条件:有关安排存在具说服力的证明、已进行交付或已提供服务、费用属于已厘定或可厘定、以及可合理肯定收入可以收回,则该硬件的收入应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予以确认。 硬件一经付运,并且损失风险及(就若干司法权区而言)拥有权已转移给客户,即视为已经交付。若在个别安排里,因法定拥有权或产品损失风险在收到最终付款前不会转移给买方,或因交付并未进行,以致未能符合收入确认的准则,收入应递延至拥有权或损失风险随交付或收到客户付款而转移之时。若本集团与客户作出安排,客户同意购买产品,但产品由本集团保留至客户要求付运为止;或作出「下单缓发」的安排,则应在已向客户进行交付及所有其它收入确认准则均已符合之后,方才确认收入。 其它有关本集团重大收入来源收入确认政策的详情载于附注2.4。 估计的不确定性 下面讨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它关键来源,并且具有对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造成重大调整的重大风险。 3.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 (续) 无形资产与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本集团最少每年一次为无形资产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厘定是否出现减值。此举须估计无形资产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分配的现金产生单位的使用中价值。使用中价值的估计须要本集团就现金产生单位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作出估计,并须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计算该等现金流量的现值。2007年12月31日的无形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443,777,000元(2006年:人民币274,905,000元)。而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面值约人民币3,954,809,000元(2006年:人民币3,053,019,000元)。其它详情载于附注15及17。 管理层以比较无形资产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面值及可收回金额之较低者进行减值检测。 无形资产及物业,厂房及设备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指无形资产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销售浄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应收贸易账款之减值 本集团会以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来评估是否有客观证据显示出现减值亏损。 有关的减值亏损会按资产之账面值与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未产生的未来信贷损失),以原有实际利率(即首次确认时所计算的实际利率)折现为现值之间的差额计量。当实际现金流量少于预期,将导致大额减值亏损。 股权支付成本 于损益表确认之股权激励成本为基于包括员工离职率在内的因素所预测结果。如实际员工离职率低于预测离职率,有关成本将有所增加。 折旧及摊销 于2007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3,954,809,000元(2006年:人民币3,053,019,000元)。本集团于投产当日起按有关的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计算物业、厂房及机器的折旧,并已计入有关的估计剩余价值。本集团估计用作生产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可使用年期及日期反映董事估计就本集团拟从使用该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时期。 递延税项资产 于2007年12月31日,为数约人民币295,750,000元的递延税项资产已于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可变现的幅度主要视乎日后是否具备充足可供使用的未来溢利或应课税暂时差额。由于对未来之溢利有好的预算, 本公司之董事认为没有大额回拨递延税项资产之可能,而有关回拨将于进行回拨期间内于损益表确认入账之可能。 4. 分部资料 分部资料用两种分部形式列报:(i)按主要分部报告-业务分部;及(ii)按次要分部报告-地区分部。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分开组织和管理。本集团的每个业务分部是一个策略业务单元,提供面临不同于其它业务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它业务分部的回报的产品和服务。以下是对业务分部详细资料的概括: (a) 无线通信分类负责提供系统综合及销售主要关于CDMA、GSM及无线本地接入系统(PHS)等手机网络系统设备。 (b) 有线交换及接入分类负责生产及销售关于固定电话线网络系统的有线、电路交换及窄带接入系统。 (c) 光通信及数据通信分类负责提供SDH、WDM系统及软交换、DSL系统、宽带路由交换器、无线接入数据产品及其它数据电信产品。 (d) 手机分类负责生产及销售GSM及CDMA手机及无线本地接入(PHS)手机。 (e) 电信软件系统与服务及其它产品分类负责提供运营支撑系统等电信软件系统及收费服务。 确定本集团的地区分部时,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的分部,资产归属于资产所处区域的分部。 4. 分部资料 (续) (a) 业务分部 下表列报了本集团的业务分部在截至2006年和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利润和部分资产、负债和支出的资料。 本集团 无线通信 有线交换及接入 光通信及数据通信 手机 电信软件系统、服务及其它产品 合并数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来自外界客户的电信合约收入 14,851,493 9,186,920 1,350,148 2,279,424 6,365,850 3,874,634 - - 2,134,214 1,912,160 24,701,705 17,253,138 货品及服务销售 - - - - - 7,645,126 4,519,492 2,430,350 1,441,950 10,075,476 5,961,442 总计 14,851,493 9,186,920 1,350,148 2,279,424 6,365,850 3,874,634 7,645,126 4,519,492 4,564,564 3,354,110 34,777,181 23,214,580 分部业绩 4,536,398 2,604,063 397,073 593,821 1,068,583 364,028 663,065 512,429 165,506 499,637 6,830,625 4,573,978 利息及未分类收入 1,028,001 724,678 未分类开支 (5,826,858) (4,121,795) 财务费用 (328,301) (153,694) 分占下列公司利润 及亏损: 共同控制企业 784 (652) 联营企业 23,483 8,175 除税前利润 1,727,734 1,030,690 税项 (276,283) (127,078) 本年度利润 1,451,451 903,612 4. 分部资料 (续) (a) 业务分部 (续) 本集团 无线通信 有线交换及接入 光通信及数据通信 手机 电信软件系统、服务及其它产品 合并数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资产及负债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资产 10,988,278 7,928,525 1,097,793 1,979,726 4,907,050 3,352,383 3,976,918 2,368,637 4,141,340 1,124,605 25,111,379 16,753,876 共同控制企业投资 - - - - - - 2,255 5,936 联营公司权益 - - - - - - 134,764 51,257 未分类资产 15,729,539 9,976,177 资产总值 40,977,937 26,787,246 分部负债 1,610,709 491,760 155,801 56,382 553,440 560,098 183,649 254,266 584,934 269,644 3,088,533 1,632,150 未分类负债 25,000,996 13,829,259 负债总额 28,089,529 15,461,409 其它分部数据: 折旧及摊销 232,337 218,625 21,096 61,374 149,000 140,369 89,385 137,870 122,629 53,653 614,447 611,891 资本开支 683,648 422,669 62,074 118,655 438,431 271,375 263,014 266,542 358,056 103,729 1,805,223 1,182,970 4. 分部资料 (续) (b) 地区分部 下表列报了的本集团的地区分部在截至2007年和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及部分资产和支出的资料。 本集团 中国 亚洲 (不包括中国) 非洲 其它 合并数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部收入: 来自外界客户的电信合约收入 12,460,366 9,879,161 6,677,595 3,918,344 3,431,340 2,392,356 2,132,404 1,063,277 24,701,705 17,253,138 货品及服务销售 2,226,230 3,023,605 3,001,776 1,868,800 2,053,491 204,464 2,793,979 864,573 10,075,476 5,961,442 14,686,596 12,902,766 9,679,371 5,787,144 5,484,831 2,596,820 4,926,383 1,927,850 34,777,181 23,214,580 其他资料: 分部资产 28,752,355 24,710,761 9,653,953 1,231,856 1,271,222 653,400 1,300,407 191,229 40,977,937 26,787,246 5. 收入、其它收入及收益 收入,即本集团的营业额,指于电信系统合约应占收入及出售货品及服务的发票总值,减增值税,并扣除退货及贸易折扣。集团内公司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均于合并时抵销。 对收入、其它收入及收益的分析如下: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电信系统合约 24,701,705 17,253,138 货品及服务销售 10,075,476 5,961,442 34,777,181 23,214,580 其它收入 政府补助 70,963 22,544 增值税津贴、豁免及退税# 770,407 612,163 银行及利息收入 47,536 49,050 888,906 683,757 收益 公允价值净收益: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证券投资 - 16,595 处理衍生金融工具收益 17,708 出售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变动计入损益的证券投资 5,821 24,326 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价值收益-不符合套期条件的交易 115,566 - 视同出售子公司权益的收益 139,095 40,921 1,028,001 724,678 # 截至2006年及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就高科技产品所支付之增值税金额获深圳市经济贸易局、深圳市科技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出增值税津贴。除此之外,截至2006年及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乎指定软件企业资格之深圳市中兴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中兴软件”)于支付17%法定销项净额增值税后,可获退还实际增值税率超逾3%部分的增值税。该等增值税退税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批出并已由中兴软件收取。 6. 税前利润 本集团的税前利润已扣除下列各项: 2007年 2006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售存货的成本 21,662,725 14,295,410 折旧 15 511,982 510,333 无形资产(开发成本除外)摊销 17 50,224 49,201 开发成本摊销** 17 52,241 52,357 102,465 101,558 应收账款的减值* 24 679,996 111,611 产品保养拨备** 36 61,793 114,724 陈旧存货及可变现净值拨备** 75,098 52,781 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 388,131 206,054 经营租赁相关的或有应收租金 (24,075) (27,813) 核数师报酬 6,410 6,080 雇员福利费用(包括董事及监事报酬-附注8): 工资、薪金、花红、津贴及福利 4,671,714 3,103,539 股权激励计划成本 297,668 2,480 退休金计划供款: 定额福利退休金计划-附注34 3,087 2,787 定额供款退休金计划 217,942 208,596 5,190,411 3,317,402 汇兑差额,净额* 62,567 29,422 物业、厂房及设备出售亏损* 20,405 13,933 无形资产出售亏损* 17 3,522, 952 财务担保合同* - 3,689 * 应收账款的减值、汇兑差额、财务担保合同、物业、厂房及设备出售亏损及无形资产出售亏损已计入综合损益表的“其它运营开支”。 ** 产品保养拨备、开发成本摊销及陈旧存货及可变现净值拨备已计入综合损益表的“销售成本”。 7. 财务费用 本集团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于五年内全数偿还的银行贷款利息 213,925 58,817 贴现应收贸易账款及贴现票据的财务费用 114,376 94,877 328,301 153,694 8. 董事及监事的薪酬 按照上市规则和香港公司条例第161节,本年度董事薪酬披露如下: 本集团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袍金 - - 执行董事及监事的其它报酬: 薪金、花红、津贴及福利 3,192 2,795 根据表现厘定的奖金 4,924 3,171 股权激励计划成本 - 15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96 51 8,212 6,032 于年内,部分董事经筛选后获发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标的股票,详情载于附注39。已确认为开支的以公允价值计算之标的股票,是按授予日的价格厘定,并已于上述董事薪酬中披露。 8. 董事及监事的薪酬(续) (a) 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年度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支付的薪金、花红、津贴及褔利如下: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朱武祥 90 60 陈少华 90 60 糜正琨 90 60 李劲 90 60 乔文骏 90 60 450 300 年内未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支付其它酬金(2006年:人民币[零]元)。 (b) 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 袍金 薪金、花红津贴及福利 根据表现厘定的奖金 股权激励计划成本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薪酬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07年 执行董事: 殷一民 - 441 1,384 - 19 1,844 史立荣 - 376 800 - 19 1,195 何士友 - 400 950 - 26 1,376 - 1,217 3,134 - 64 4,415 非执行董事: 侯为贵 - 332 678 - - 1,010 王宗银 - 90 - - - 90 谢伟良 - 90 - - - 90 张俊超 - 90 - - - 90 李居平 - 90 - - - 90 董联波 - 90 - - - 90 - 1,999 3,812 - 64 5,875 监事: 张太峰 - 329 678 - - 1,007 王网喜 - 264 260 - 19 543 何雪梅 - 150 174 - 13 337 屈德乾 - - - - - - 王雁 - - - - - - - 743 1,112 - 32 1,887 8. 董事及监事的薪酬(续) (b) 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续) 袍金 薪金、花红津贴及福利 根据表现厘定的奖金 股权激励计划成本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薪酬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06年 执行董事: 殷一民 - 422 1,141 - 9 1,572 史立荣 - 354 420 - 9 783 何士友 - 359 450 - 17 826 1,135 2,011 35 3,181 非执行董事: 侯为贵 - 332 405 - - 737 王宗银 - 60 - 3 - 63 谢伟良 - 60 - 3 - 63 张俊超 - 60 - 3 - 63 李居平 - 60 - 3 - 63 董联波 - 60 - 3 - 63 - 1,767 2,416 15 35 4,233 袍金 薪金、花红津贴及福利 根据表现厘定的奖金 股权激励计划成本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薪酬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06年 监事: 张太峰 - 329 405 - - 734 王网喜 - 249 248 - 9 506 何雪梅 - 150 102 - 7 259 屈德干 - - - - - - 王雁 - - - - - - - 728 755 - 16 1,499 年内无董事或监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的安排。 9. 五名最高薪雇员 本年度,五位最高薪雇员不包括(2006年:无)董事,他们的薪酬详见上文附注8。年内五名(2006年:五名)非董事及非监事的最高薪雇员之薪酬详情如下: 本集团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金、花红、津贴及福利 7,034 6,394 根据表现厘定的奖金 4,327 1,041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2,082 1,030 13,443 8,465 酬金属下列等级的非董事及监事最高薪雇员的人数如下: 雇员人数 2007年 2006年 零至人民币1,000,000元 - - 人民币1,000,001元至人民币1,500,000元 - - 人民币1,500,001元至人民币2,000,000元 5 5 5 5 于年内,概无董事或监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而本集团亦无支付任何薪酬予董事、监事或任何五名最高薪酬雇员,作为加入本集团的诱因或离职补偿。 10. 税项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 当期-香港 3,205 6,951 当期-中国大陆 135,778 106,449 当期-海外 222,127 165,014 递延(附注37) (84,827) (151,336) 年度税项总费用 276,283 127,078 10. 税项 (续) 本年度香港利得税按在香港取得的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7.5% (2006:17.5%)计提。源于其它地区应课税溢利的税项应根据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的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相关常规,按照常用税率计算。 根据中国相关所得税法,除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享有若干税务优惠政策外,本集团在中国成立的公司须按33%税率就应课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与在中国深圳经济特区注册及经营的附属公司可享有15%的优惠所得税率。 作为指定软件企业,本公司之主要附属公司中兴软件获认可为新软件企业,自首个获利年度开始(即2003年1月1日),获全面豁免缴纳企业所得税两年及减免缴纳50%所得税三年,至2007年12月31日止。中兴软件于本年须按7.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照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国家的税前利润的法定税率计算出的税项费用,与按实际税率计算出的税项费用的调节,以及适用税率(即法定所得税税率)和实际税率的调节如下: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税前利润 1,727,734 1,030,690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项 570,152 33.0 340,128 33.0 个别省份或地方主管部门批准的较低税率 (310,992) (18.0) (185,539) (18.0) 不可抵扣的税项费用 229,342 13.3 97,993 9.5 无须纳税的收入 (129,417) (7.5) (36,595) (3.6) 免税期 (91,503) (5.3) (96,883) (9.4) 归属于共同控制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利润及亏损 (1,869) (0.1) (1,129) (0.1) 利用以前期间的税务亏损 (1,680) (0.1) (11,146) (1.1) 其它税务优惠 (56,944) (3.3) (72,480) (7.0) 子公司的税务亏损 69,194 4.0 92,729 9.0 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的税项费用 276,283 16.0 127,078 12.3 本年并无归属于联营企业和共同控制企业的税项计入合并利润表表上的 “应占共同控制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溢利及亏损”(2006:无)。 于2007年3月16日闭幕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获得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广泛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统一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令所得税率由33%减少至25%。 该变动的影响反映在于2007年12月31日的递延所得税计算中。 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母公司股东应占合并利润中,包括利润人民币约20,714,000元 (2006年:人民币约831,130,000元) 已于本公司财务报表记账(附注40(b))。 12. 股利 2007年 2006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拟派期末股利-普通股每股人民币0.25 元(2006年:人民币0.15元) 239,880 143,928 本年度拟派期末股利尚待本公司股东于应届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1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本年度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人民币1,252,158,000元(2006年:人民币766,972,000元)及于年内959,521,650 股(2006年:959,521,650股)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计算。 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乃根据本年度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1,252,158,000元 (2006年: 人民币766,972,000元) 计算,而用作计算的股份加权平均数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加权平均数同为959,521,650股 (2006年: 959,521,650股) ,加上假设行使所有具摊薄影响潜在股份而不收代价发行股份的加权平均数9,596,000股。 14. 利润分配 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其若干子公司须按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计算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该储备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在符合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盈余公积可转为公司的股本, 而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不可低于注册资本的25%。 于以前年度,本公司及若干子公司须按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计算的净利润的5%至10%提取法定公益金。根据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及修订后之公司章程,本公司及若干子公司自2006年度起不再提取法定公益金。2005年12月31日的法定公益金结余转作法定盈余公积管理使用。 本公司之若干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子公司须以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算的净利润为基础计提企业发展基金、储备基金和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计提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转(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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