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红宝丽股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时间:2008年02月28日 13:16:40 中财网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至2007年9月3日,收到募集资金总额229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6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409万元,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天衡验字(2007)69号《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7年修订)以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专户存储。

2007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0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168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承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任务。2007年12月25日,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6800万元存储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按照项目建设进度使用。目前,募集资金超出项目投资总额部分为4651.780162万元(含利息42.78万元)。鉴于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将其中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见2007年10月23日巨潮网《公司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07-004,到期日2008年4月20日〕,实际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高淳支行专户的金额为2651.780162万元。

根据《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6412.78万元,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预计投资金额,公司将多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足预计投资金额,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4651.780162万元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包括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该笔资金2000万元使用期满后不再归入募集资金专户,自动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陈范红女士、徐桂华先生、吴应宇先生关于公司首次公开股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人民币4651.78016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杜振宇先生、杨德林先生认为:
1、红宝丽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的资金4651.7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中的约定。

2、将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运营效率,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红宝丽经营业绩的提升。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红宝丽将超过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陈范红女士、徐桂华先生、吴应宇先生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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