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已公布2007年1-9月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阅读。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东晶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48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20万股,网上发行1,280万股,发行价格为8.8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19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东晶电子",股票代码"00219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28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12月21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12月21日 3、股票简称:东晶电子 4、股票代码:002199 5、发行后总股本:6,200万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6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庆跃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前其余股东池旭明、吴宗泽、金良荣、陈利平、杨亚平、赵晖、蒋旭升、俞尚东、方琳、陈玉花、方永进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同时作为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的李庆跃、池旭明、吴宗泽、金良荣、陈利平、杨亚平、俞尚东、方琳还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向询价对象配售的320万股股票自本次社会公众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2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EAST CRYSTAL ELECTRONIC CO., LTD. 注册资本:6,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庆跃 住所及邮政编码: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路二段555号(321017) 董事会秘书:刘洋 电话:0579-82272001 传真:0579-82273318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计算机及网络产品、通信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主营业务: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石英晶体谐振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以及生产少量电容等产品。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应用于资讯、通讯、消费性电子和汽车电子等领域,包括手机、平板电视、蓝牙产品、电脑、路由器、笔记本、PDA、数码相机等整机产品。 所属行业: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除上述直接持股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李庆跃先生,现持有本公司29.38%的股权,李庆跃先生除投资本公司外无其他经营性投资和参与经营的事项。 李庆跃,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住所:浙江省金华市;1959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金华市电池厂车间主任、华通电子业务经理、金华东晶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庆跃先生曾获得"金华市劳动模范"、首届"中国双优民营企业家"和"浙江省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等称号,主创的管理成果《中小型民营企业快速成长的技术创新管理》于2005年荣获第十二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 李庆跃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发行后股东总人数为18,549人,其中本次发行新增的股东为18,537人。本次发行结束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600万股 2、发行价格:8.80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320万股,有效申购为106,16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301432%,超额认购倍数为332倍。本次发行网上发行1,280万股,中签率为0.0141825187%,超额认购倍数为7,051倍。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不存在余股,网下配售271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14,080.00万元 5、本次发行费用共15,609,276.19元,每股发行费用0.98元,具体明细如下:6、募集资金净额:125,190,723.81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2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7)第11977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41元/股(以公司截至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扣除发行前已分配的滚存利润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295元/股(按照200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本公司2007年9月30日及上年度期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2007年1~9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表和2007年1~9月现金流量表(以上报表均未经审计),本公司2007年1~9月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本公司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2007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请参考本上市公告书附件。 注:1、每股净资产和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均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各期末股本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据、所有的每股收益指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数据均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 2、每股收益(按发行前股本计算)和每股收益(按发行后股本计算)分别按本次发行前后股本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本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所有财务报表项目均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公司2007年1-9月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786,711.04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22.85%,主要是由于国际压电晶体元器件行业继续较强劲的增长需求,公司把握市场机遇,通过先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能力和产品档次均得到较大的提升,公司产品销售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20,492,054.50元和15,474,016.91元,相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9.91%和17.36%,主要是由于虽然在人民币持续增值的大背景下,公司通过积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等措施,保持了毛利率的稳定,同时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手段,实现了公司利润的稳步增长。 公司一直注重营运资本管理,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相符;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下降由于应收帐款的增加,但仍维持在合理水平。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1-9月内净利润引起。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招股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已发生的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2007年12月7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高技[2007]807号文件,该文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高技[2007]245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07年电子专用设备仪器、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核心基础产业产业化专项项目的复函》。根据上述文件,公司申报的"年产6600万只小型宽温片式石英晶体高频谐振器产业化项目"被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国家资金补助计划",项目将获得800万元的国家资金支持。目前公司在按国家发改委要求进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环境评估报告》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预计补助资金2008年6月到位,但项目实施需要较长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该项目总投资86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910万元(含用汇700 万美元),铺底流动资金690万元,项目资本金270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4600万元,申请国家资金800万元,其余企业自筹不少于2800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4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新增石英晶体谐振器年产能6,600万只。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自2007年11月28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保荐代表人:季诚永 赵勇 项目主办人:刘建毅 电话:0571-85115307 传真:0571-85215102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东晶电子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表: 1、2007年9月30日及上年度期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2、2007年1-9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表 3、2007年7-9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表 4、2007年1-9月的现金流量表 5、2007年1-9月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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