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ST大水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时间:2008年03月27日 12:03:05 中财网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3月24日、25日、26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跌停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
前期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大同市国资委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需要协商,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07年11月27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停牌后,根据法院裁定,2007年12月31日山西晋德拍卖有限公司依法对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22,400,000股国有法人股进行拍卖,经过公开竞价,南京美强特钢有限公司竞得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0240万股股权,储辉竞得大同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股权,上述两方已于1月15日将股权拍卖款全部缴纳完毕。

南京美强特钢有限公司拍得股权后,存在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事项进行筹划和协商,为此公司股票一直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每周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后鉴于南京美强特钢有限公司股权过户及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相关重大事项条件尚不成熟,公司股票于2008年3月24日上午10:30复牌。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07年年报拟定于4月19日披露,在此期间公司未向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财务数据或财务情况。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本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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