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S*ST盛润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时间:2008年02月27日 12:06:35 中财网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B股(证券简称:*ST盛润B,证券代码:200030)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且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相关情况说明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并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未从公共传媒获悉存在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2、截止2008年2月26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没有与公司有关的情况已经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

上述与公司有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实际控制人、债务人偿债能力、重要交易、原材料价格、重要合作、重要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业绩信息、产品价格、接受资助、重大报批事项。

3、根据《上市规则》7.4条、7.6条,公司不存在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管理层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2006年12月起一直在积极寻找重组方,公司于2007年1月与北京中和应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了《财务顾问协议》(以上事项详情请见2007年1月12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关于签订《财务顾问协议》事项公告2007-004),目前尚无实质性进展,公司控股股东虽然接触了几家有意向的重组方,但未达成任何口头和书面协议的内容,除此之外本公司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本公司2007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在此期间公司未有向除为本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和个人提供财务情况或财务数据的情况。

六、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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