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ST四环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时间:2008年01月04日 10:06:19 中财网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月2日、2008年1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张停。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1、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核实,2007年12月27日,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堡支行、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国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债务代偿及豁免协议书》,该协议可能会影响公司2007年损益,目前经我公司确认,北京国都已经将款项划至指定帐户,但该豁免能否确认并计入公司2007年损益还有存在不确定性。因本协议签定后,北京国都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支付款项,款项支付后适逢元旦假日,银行要求节后查询是否到帐,经公司2008年1月3日查询款项已到帐,故此公司于2008年1月4日发布公告。除上述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2 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询问,经询问天津泰达不存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3、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核查,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故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关于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对照自查,公司认真执行了上述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未有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形,也未针对特定对象披露未公开披露的公司重大事项和价格敏感性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资产重组应当提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等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

此外,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方信托后尚须向银监会申请核准(或批准)获得原北方信托的全部业务资质及资格,该等经营资质和资格能否获得核准(或批准)及获得核准(或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涉及的资产及债务出售及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公司和北方信托须分别履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程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和北方信托所涉及的债务重组条件,则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将无法实施。

3、鉴于公司2005年、2006年已经连续两年亏损,若公司2007年12月31日不能实现扭亏为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2007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本公司股票实行暂停上市,目前公司2007年业绩尚未经审计机构审核确认,公司股票仍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4、公司 2006年7月25日曾被北京证监局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正式结论,该事项可能影响公司重组方案的实施。

5、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方信托须分别经公司及北方信托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换股吸收合并能否通过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6、考虑到股票市场可能存在的非理性波动,合并双方董事会特别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投资风险。

7、公司董事会已经确定本公司股份的换股价格,但该换股价格尚须经公司和北方信托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最终确定。同时,北方信托的审计、评估工作还在进行中,北方信托的评估价值、北方信托股东所换取本公司股份的数量都尚未确定。本公司董事会与北方信托董事会已明确北方信托最终作价将参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来确定,如果依据最终的评估结果,本公司和北方信托的股东对北方信托的作价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则有可能导致本次吸收合并无法实施。

8、本公司及北方信托的相关财务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资料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合并双方发布的相关公告,以全面分析判断公司投资价值。

9、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天津泰达将触发要约收购,因此本公司吸收合并尚需中国证监会对收购行为未提出异议,并以泰达控股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为前提。

10、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与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方信托相结合,互为条件,同步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吸收合并的任何一项内容未获得完全的批准或核准,则重大资产重组将自动终止实施。

11、为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换股吸收合并赋予本公司除天津泰达以外的股东现金选择权,由天津泰达受让不同意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并支付现金对价。如公司绝大部分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导致天津泰达最终持有本公司发行的绝大多数股份,从而在合并完成后,公司的股份将向个别股东集中,在极端情况下,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可能不符合上市要求。

合并双方董事会就此会采取必要对策,确保合并完成后公司符合上市要求,但投资者仍须关注并判断在极端情况下可能的合并后退市的风险。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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