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浙江广厦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告

时间:2007年04月23日 11:13:50 中财网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股票的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股票简称:浙江广厦
证券代码:600052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4月23日停牌一天,2007年4月24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ST广厦。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本公司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连续亏损。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2007年3月20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与定向发行股份购买优质资产、出售低效资产相结合,该次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在上市公司内部产权、股本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承诺,本公司2007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22元,若不能实现业绩承诺的目标,则广厦控股将用现金补足差额利润。同时,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缓解连续两年亏损的局面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制约,本公司将通过资产重整、优化房地产项目的选择,均衡各房产项目的开发周期,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集中发展主业等措施来解决亏损问题。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本公司2007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继续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将在公告2007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被暂停上市交易。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如有以下情形之一,本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1、本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年度报告;2、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亏损;3、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但未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4、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5、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九楼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969988-1221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张霞 、 邹瑜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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