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央企评价“自卖自夸”
应该说,如果只从数据层面讲,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上述说法的确是一个不能否认的事实。可同时也不能忽视的是,鉴于我国目前的转型经济特征、及其现有央企在国内经济体系中所处地位的因素,因此如果要对目前央企薪酬制度作出客观合理的评价,那显然就不能少了这些国内经济所特有的"例外"因素。 就央企的地位讲,与充分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相比,国内央企所得的利润显然就不能与真正的市场竞争所得简单相提并论。因为道理很明显,垄断企业在经营中必定会有对其他正常竞争行为持排斥态度,结果也必然会对市场经济及其他企业形成损害。所以,仅仅只停留于央企利润数据并由此对相关负责人薪酬作出相关评价,显然还不能说这是一个符合实际情况与实事求是的结论。 还有以当前的央企薪酬体系来说,虽经过多年来的改革,特别是通过国资委成立来的改革,央企本身的发展与进步的确是有目共睹。但同样需要注意,一个公开的秘密是,国有企业领导的收入历来有工资与工资外之分。对此社会历来就有国企领导"工资基本不用、吃饭可以报销、烟酒从来不买"的说法。所以就此角度,如果忽略国企负责人的非工资性隐性收入不谈,而只以显性的工资收入作为相关薪酬评价依据,那由此得出的结论肯定不仅不能让社会公众信服,并且还可以说是一个暴露当前央企薪酬体系缺陷的反证。 所以笔者认为,鉴于国有企业资产的公共社会性质,如果要确保其尽可能地接近客观性与合理性,那就应该有一套社会能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否则,即便不说其中的利益冲突关系,国资委也难免会由此落入"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境地。(周义兴) .上.海.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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